第32章 杜鹃的失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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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的冲动,带来了可怖的鲜血与杀戮。当无尽的狂热褪去,从报仇雪恨的快感中逐渐清醒过来的我,不得不为自己考虑下一步的行动规划。我相信此时此刻,我的大脑就像面前这具瘫软在地的尸体一样,二者都处于缓慢进行且不可逆转的持续降温过程中。
今日的登门造访纯属心血来潮,身为不请自来的临门恶客,我的本意只是想找殷顺兰兴师问罪。尽管在过去半个月的时间里,我们之间已在电话里爆发过若干次异常激烈的争吵,可始终没有得到线下见面的机会。没想到,今天我们这对旧友在年后的这第一次相见,就永远的改变了彼此的命运。
我和殷顺兰认识快十年了,由于年龄相仿,志趣相投,所以我们相识不久便结为密友。在这十年里,我和她共同创办了一家颇为成功的教育机构,它专门为各年级学生提供课后辅导、奥数培训、外语证书考级等教学服务,也就是所谓的课外补习班。由于各有所长,我们遂分工明确:作为这家机构负责人的我,主要承担起商业运营的工作;殷顺兰则顶着机构的“校长”头衔,一直在负责教学领域的重要业务。相较之下,我的职责定位更倾向于“对外”交流,而“对内”沟通的管家角色便理所当然的由殷顺兰充当。因此,后者得以与机构聘请的老师、报班的学生及其家长直接接触。
各司其职的企业运转形式,固然给机构的平稳运行提供了巨大的助力,可机构的快速成长背后潜藏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隐忧:我们两位合伙人所负责的业务相互独立,且作为机构命脉的客源与师资力量两大渠道,全部由殷顺兰一人把控。若她与我齐心协力,机构自然蒸蒸日上;可一旦她生出异心,改换门庭简直不要太过容易。
从前的我,不是没有意识到这处尾大不掉的隐患,可那时的我打心眼里信任这位十年间一同栉风沐雨、并肩走来的老友,全然没有看透她表面人模人样、内心实为蛇蝎的本质——不久前,殷顺兰背叛了我。
我和她的上一次相见是在农历新年到来的前几天。那天恰逢南方小年,机构已闭门歇业,我与殷顺兰如常共事、对话、道别,相约来年再见。但我没料到的是,彼时的她已经利用职务之便,在我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完成了对公司隐性资产的转移——她背着我另立门户,以个人名义重新注册了一家教育机构,并将原公司的大量优秀教师和学生挖走,致使我十年心血付诸东流。
殷顺兰选择在正月里向我摊牌,这个时间点不可谓不毒辣。年后,我的机构已根基大损,甚至不存在勉强维持的可能,只能被迫关门大吉。而与我的颓境截然相反,殷顺兰的人生正春风得意:她的新机构已经装修完成,只待布置妥当,很快就能开门迎客。一想到这家新生的机构,未来生源络绎不绝、门庭若市的样子,我就恨不得咬碎满口银牙——那些学生与家长,本该是我家机构的客户!那殷顺兰的行为,与直接喝我的血又有什么区别?
也许是自知理亏,这个贱人对我三番几次的约见绝口不提,不过经过多方打听,我终于还是得到地址寻上门去。新机构开业在即,作为东家的殷顺兰因此常驻门店,大门洞开,使我顺利地在其办公室里堵到了这个无耻之徒。
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与殷顺兰的对质很快演变为对骂,继而升级成暴力互殴。那殷顺兰占尽了身高优势,体型纤弱的我哪里是她的对手?不过三五回合,我便落入下风。情急之下,我随手抄起桌面上的烟灰缸,向殷顺兰的脑袋上砸去。
世界终于安静了。
几分钟后,回过神来的我瞧了瞧地上的尸体,心中开始盘算起脱罪的可能性。在过去近四十年的生命中,我的大脑从未像此刻这般冷静,思绪如电。
这是一起由不幸失手而导致的误杀,如果我请来的律师足够老道,或许可以为我从法官那里争取到一个防卫过当,而非故意杀人的判决。后者是极其严重的指控,即使未被判处死刑,这一罪行的徒刑足可完全埋葬我的下半生。
不过退一步来说,我其实连防卫过当的罪名都不想背负,因为殷顺兰根本不值得我赔上未来几十年的余生;但我也清楚地明白,现场的情况恐怕不会支持“正当防卫”的说辞。
目前,殷顺兰的死亡还不为人所知:机构尚未开业,眼下此地既无教师也无学生,只有我们二人;同时机构的选址特殊,整座建筑被其独立承包,我也不必担心方才的动静被旁人听到;并且早在来时,我就优先将敞开的大门关上了,也断绝了外人进入的可能。这几点对我这个杀人凶手来说,真是莫大的优势。
正当我全力琢磨如何伪造现场时,殷顺兰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屏幕亮起。我定睛一看,是一个备注“梁怡菲”的人发来的微信消息,其内容则让我惊惧不已:【殷老师,我已经到门口了,麻烦您帮我开下门,谢谢】
这段文字对我的刺激不亚于五雷轰顶。看口吻,对方应该与殷顺兰提前有约,并且巧合地撞破了这个命案现场,把我堵在室内走脱不得,而我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分钟内,将这一切痕迹抹平殆尽的。而且见其口吻,这个梁怡菲应该是来补课的学生,可机构明明还未开张,怎么会有人来呢?
没办法了。我强忍着反胃与恶心,将尸体的右手握住,用殷顺兰的大拇指指纹解开了手机的锁屏,取消了开机密码和指纹锁的设置后,才安心地翻阅起她与梁怡菲的聊天记录。原来后者并非需要补习的学生,而是来自N市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大学生,此行是来应聘英语老师一职的。昨天上午,两人才加上微信好友,因此她们的聊天记录不多,我却从中读出一个重要讯息,即梁怡菲与殷顺兰此前并不相识。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殷顺兰使用了她的工作微信,而非个人微信与梁怡菲交流,而我确定她从未在这个微信号的朋友圈里发布过自己的照片。也就是说,即将到来的那名应聘者,恐怕全然不知道殷顺兰这个面试官的模样。
在获悉了这一点后,一个魔鬼般的想法在我的脑海刹那间生成:就让我以此为契机,偷梁换柱一番如何?
理智告诉我,也许随便找个借口,让梁怡菲就此打道回府才是上策。但她此时已经站在机构门口了,偏偏屋里的灯光又说明了有人在这儿,贸然让其离开难免惹来怀疑。可若我将她放入门来,小心应对,多少也能敷衍一时。
这个计策绝对可行:首先,梁怡菲不可能想到她面前的“殷老师”是个冒牌货;其次,纵横商海多年的我,对我的演技亦很有信心,骗过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想必不是问题。当然,日后一旦殷顺兰的遗体被发现,作为“最后一个见过死者之人”的梁怡菲一定会被警方重点问询。届时,我的花招只会不攻自破。
那么......要将她一并除掉吗?老实说,我并不想妄造杀孽,可我情急之下也找不到独善其身、两全其美的好办法。不管了,暂且走一步看一步吧,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先把门外的不速之客搪塞过去。
打定主意,我便用殷顺兰的手机向梁怡菲回信,同时不忘模仿其人的语气:【好的,请你等一会儿,我马上就来】
看着对方秒回的“OK”表情包,我知道上述这句话为我赢得了几分钟的准备时间,我旋即争分夺秒地行动起来。首先要解决的自然是殷顺兰的尸体,我不指望在短时间内就将后者搬出房间——我没有实施这件事的体能,因此我只能就地藏匿。
校长室的办公桌长且宽大,十分恢宏气派,桌面下的广阔空间足可藏下一具蜷曲的肉体。将最碍眼的尸体处理掉,余下的边角料就好打理多了:沾血的烟灰缸被我放进了柜子;因打斗而散落在地的文件纸片,一股脑的全部归置在身后的书架上;将出于同样原因而发生移动的家具陈设复位。最后,我也没忘记把茶几上的纸杯收走——冲突爆发前,殷顺兰给我倒了一杯茶水,她不会想到这居然是此生最后一次客气待我了。
不幸中的万幸是,殷顺兰头部的伤口没有流出多少血,更没有血液飞溅到我的衣服上。我对尸体的摆弄没有造成更多的血迹溢出,不然我只能用裁纸刀割去那块染血的地毯,或者在早春时节反常地脱下外套了。同时,殷顺兰的个人物品也被我妥善安置,如今的房间里已没有昭示其存在的物件。
我的行动很是利索,甚至让我有富余时间重新审视了一遍这个案发现场。经过反复检查,我确信尸体被掩藏在视觉死角,除非来客绕到办公桌后,否则绝无可能察觉出自己正与一个死人共居一室。
时间差不多了。
我深吸一口气,定了定心神,勉力做出自认为最自然的待客表情,以难言的心情走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