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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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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存在于眉心紫府处的虚无之处的空间,无声,无色,无味。

只有在空间的外围,被灰蒙蒙和外部迷雾类似的混沌色的黑暗,所笼罩着。

在空间底部,一层薄薄的,橙红色犹如岩浆一般的液体,这是王宇体内异力所演化而成的供养神魂进化的力量,覆盖了整片空间。

而在空间的中心,橙红色异力上方,一道类似于王宇,近乎和王宇本人长得一模一样的身影,盘膝坐在那里。

只是比起王宇本人来,这道身影似乎缺少些什么。虽然有着和他一模一样的面貌,但给人的感觉,总觉得缺少了一丝的神韵。

这道身影,正是在他突破先天境界的时候,异力和身体上的皮肉筋骨深度融合,聚集炼化的血肉中的意识,所凝聚出来的“神魂”。

比起别人来,王宇无疑是幸运的,在突破先天境界时,那段天人合一状态下。

无意识之中,体内异力高速涌动运转,自然而然的将血肉筋骨中的意识炼化融合,开辟紫府空间,自内心紫府处凝聚成神魂。

这段经历,无疑给王宇的未来修炼,带来了很多的方便。

接下来,王宇只需要以异力洗练五脏六腑,再加上最重要也是最难的头颅。

将其隐藏在里面的血肉意识凝聚成功,充填入眉心紫府中的神魂之中,王宇的练气化神,也就算初步修行成功了。

甚至根据王宇的推测,“神乃身之本,身乃神之根。”

只要神魂完全凝聚成功,身与神就是相补相成的。只要神魂未死,哪怕身体上受到严重的伤害。

哪怕是脑袋被砍掉了,也能够通过神魂的力量,从新给回复回来。

滴血重生,不是梦想,也不是神话传说,反而马上就要成为现实。

反之亦然,当神魂受到伤害的时候,只要肉身不损,同样也能够通过育养,回复回来。

到那个时候,才是王宇心中神话,应该拥有的样子。

不过这样话,明显不太适合告诉其他人,哪怕是叶子和马宇歌两人,也不行。

“去去去,赶快出去干活,别在我这碍眼。”

装逼一半,就被人打断的王宇,此时心情明显不太通畅。

看着一旁因为打闹,衣衫凌乱不堪,身上不时的有着一抹白腻漏出的叶子两女。

心中火气“上升”的王宇,更是不敢多看,直接伸手将两人赶了出去,让其去给自己卖命干活。

“切,你个不解风情的木头,活该单身。”

对于王宇的钢铁属性,和他相处了这么久的叶子两人,早就心知肚明了。

听到他的驱赶,两人也不生气,只有马宇歌低声吐槽了一下。然后两人互相帮着对方整理好衣服,抚平褶皱,冷哼一声,就提着伞,走了出去。

看到王宇现在的情况后,叶子她们两个队“炼兽秘录”这门法术越发的上心了起来。

按照王宇的说法,这门法术修炼成功之后,虽然不能让两人突破先天境界,打通玄关一窍。

但是,有着法兽的共鸣辅助,修炼“混元功”这门后天炼精化气的功法的时候,会有着显著的效果,修炼速度回加快很多。

这对后天境界的积累,有着强大的作用。

想想王宇前后的变化,想想他那光滑饱满的肌肤,还有那返老还童的效果,两人就激动不已。

没有那个女人不爱美,无论是和平还是末日,都无法阻止她们对美丽外表的追求。

王宇此时的变化,无疑给她们两个人增加了无尽的希望。

现在两人对实力的追求,更胜过之前经历危险,绝望的那一次。

此时,叶子两人,可谓是动力十足啊。

当看着叶子和马宇歌两人,叽叽喳喳满脸兴奋的离开了房间后,王宇这才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没办法,最近几天火焰吞噬的太多了,火气有些旺盛,受不得刺激。

等到房间内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之后,左右无事的王宇,打开手机,将自己刚才对叶子她们说的话,还有对“混元功”这门功法的理解优化,编程为文字,发给了老爹他们。

接着,又打通电话,知道他们现在情况还好。已经放弃村子,随着大部队上了宁县边上的昆玉山后,王宇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最近一切顺利,心情大好的王宇,这下才算是完全放心下来。

没有了后顾之忧后,王宇这才静下心来,开始了自己的修行。

盘膝闭目,十指相扣掐动手印,巴掌大的法兽从怀中跳出来,爬到两手之间的空隙处,盘窝在上面。

同时,眉心紫府内的那道神魂,动作近乎和王宇同步,同样也掐动着手印,调整状态。

王宇,神魂,法兽三者之间很快就生出共鸣,不久王宇的意识,就进入了,无思无想的冥冥之中的修行状态下。

不远处特制的火炉中的火焰,和外界迷雾中的“灵气”,在莫名力量的拉扯下,向着王宇的方向笼罩了过来。

没一会的功夫,王宇整个人就被火焰和迷雾所淹没,整个房间都处于混沌之中,不见人影。

房间外的营地中,之前刚刚听到王宇对范海辛几人的任命后,多少心中有些不服,愤愤不平的说着怪话的佣兵团的其他队员们。

哪怕是看到叶子马宇歌她们两个到来,议论声也不曾停止,反而是加大了声音,似乎故意说给叶子两人听的。

而提前到来的丁力和高帅两人,这两个王宇给叶子和马宇歌配备的副手,此时更是手足无措,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毕竟,他们两个人,一个只是经过熟人介绍,加入勇新佣兵团,成为了佣兵团的外围成员,连正式成员都不是。

此时营地里的人,哪一个都比他之前的地位高。

只是因为他命好,跟着一撮毛去找王宇麻烦,结果一撮毛被王宇干掉了,而听了却运气好,投降了王宇,这才有了这样的地位。

一转眼,直接爬到了别的人头上,那些原来佣兵团成员,又怎么可能对他服气呢。

而另一个高帅,比起之前丁力的地位还不如。丁力外怎么说,也是佣兵团的外围人员啊。

而高帅,在王宇到来之前,也不过只是佣兵团的一个囚犯,一个奴隶罢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七章: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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