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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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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了好一会,从王宇描述的修行“神话”中回过神来的叶子和马宇歌两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马宇歌:“王宇,王大教主,怎么听,怎么觉得你的话有些不太靠谱啊,感觉有点像大变之前的那个……”

这时候,不等马宇歌说完,叶子就在一旁补充道:“传销!”

马宇歌:“对,就是传销。现在你的表现,和那些传销组织,基本上就是一模一样。”

叶子:“现在是不是要让我和马宇歌两人信奉你,认为你才是大变后的世界里,唯一的神的传播者,唯一的救世主啊。”

说着说着,平时比较严肃的叶子,这时候突然开起了玩笑来。

她看了王宇一眼后,又扭头看着一旁的马宇歌,呵呵笑着说道。

“接下来,是不是王教主还要为女信徒肉身洗礼,度化她成为神的羔羊啊,我觉得宇歌一定挺乐意的,你看她嘴巴都笑歪了,王教主你可以试试哦。”

说完,叶子整个人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对于叶子的玩笑,王宇还没觉得有什么,一旁的马宇歌却似乎被揣中的“痛处”,尖叫着扑向大笑着的叶子。

对着叶子的咯吱窝,就挠了过去。

“啊,臭叶子,你居然敢调戏姐姐,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叶子:“啊哈,被我说中了吧,说不定你心里早就想着,让大宇哥给你洗礼呢,普渡你肉身飞升呢。”

看着眼前打闹嬉戏的两个女孩,王宇享受着这种温馨的气氛,同时也有些无奈。

之前说的那些,叶子和马宇歌两人就觉得走进神话了,有些难以置信,不能接受。

但其实接下来的,才是真正的有些玄幻的味道。

之前的时候,王宇对觉醒的异力的了解,之知道它能够吞噬火焰强化自身,能够像传说中武侠小说中的内气一样。

可以加持到自己身上,使得自身力量,速度,反应能力,各方面都有着本质的提升。

但对于异力的看法,之是浮于表面。对于异力的运用,也是从网络小说,电视中得来的灵感。

除了能够将异力加持在学习上,强化思考学习能力这方面,有些符合它的“传说中超能力”的能力之外,在别的方面,还真的有些对不起它的名头。

甚至是,如果不是王宇自身争气,从网络上学习摸索出修行,战斗的功法。

此时的王宇,可能还像普通人一样,在底层挣扎着呢。

就不可能,像现在一样,过得衣食无忧。

直到昨天晚上的那场突破,那段天人合一的经历。

这不止是让王宇突破了境界,升华了自身,后天返先天不入凡尘。

那段经历,更是让王宇看清了前路,自身未来进化的方向。

先天境界,是炼精化气这个阶段的结晶。虽然不是顶点,但短时间内,除了近乎无休止的积累之外,想要有太大的突破,近乎是不太可能的。

接下来,按照境界的划分的话,那就应该是从炼精化气,向着练气化神过度了。

而气由精生,神又从何处而来。

说到这里,那就不得不说之前王宇突破先天的,打破玄关时,那段天人合一的经历了。

天地是一个大宇宙,人体是一个小宇宙。

在打破玄关,天人合一境界的时候,人体这个小宇宙,和外面天地这个大宇宙信息得到交换,共鸣。

使得王宇的最深层的意志海,接收到了外面这个大宇宙的无数信息,感悟。

哪怕这些信息,只是这个大宇宙微小角落里的亿兆分之一,也足够王宇消化的了。

同时,也在那个时候,王宇体内百窍洞开,身体上皮肉筋骨都在异力的冲刷涌动下,被其深层的融合。

这也是王宇之前,拿着匕首割开自己手臂上的血肉之后,能够在短时间内就能恢复的原因。

原则上来说,皮肉筋骨和异力深度融合的王宇,只要不是内脏头颅受到致命的伤害,在异力没有完全耗尽的情况下。

他无论是受到什么样的伤害,都是可以通过消耗异力,快速恢复正常的。

异力不绝,王宇近乎可以不死。

同样的,也是经历过这次异力和血肉的融合,让王宇发现了,“神”的由来。

神从何来,神就藏在血肉细胞之中。

人之意识,乃是由神魂所生,但这并不代表体内未存其他意志。

五脏六腑,周身血肉,实际上都存在毫无智慧的本能意志,它们虽受脑海意识主导,但也并不代表着,他们不存在,不重要。

反而,练气化神之境的修炼,首要便是将血肉之意志降服,将人身之意识统一。

以自身修行而来的真气,突破先天以后,体内内气得到升华进化后,就不能再成为内气了,而是转化为更高一级的力量,王宇根据传说,将其称之为,真气。

通过真气(异力)洗练百骸、六藏、九窍,将周身上下的本能意识炼化。

掌控全身的同时也能吸收这些意识凝聚神魂。直至最终,以玄关一窍统合全身,令自身自成一片小天地。

凝聚神魂于眉心紫府,也就是被称之为玄牝门,天地根的玄关一窍之中,如此才能再进一步。

这凝聚而成的“神”,你可以称之为神魂,灵魂,阴魂。

不过王宇,更愿意称齐为,“元神”。

《灵枢·本神》说:“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灵枢·天年》又说:“血气已和,荣卫已通,五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毕具,乃成为人。

张锡纯在《青华秘文》也说:“元神者,无思无虑,自然虚灵也;识神者,有思有虑,灵而不虚也”。

只有凝聚元神成功了,生命才算是真正的开始。在元神凝聚成功之前,一切也不过只是黄粱一梦般的虚妄。

两者之间,近乎算的上是两种生物,根本就无法做出比较来。

此时的王宇,那之前被洞开的玄关一窍之内,眉心紫府中。

冥冥之不可言,不可说之处,开辟出了一块方圆长三丈,宽三丈,高三丈的微型空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六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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