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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3:苏岑与墨珩的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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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被烧的焦黑焦黑,我还是从那张独一无二的脸认出了是他。

这张脸太印象深刻,只需瞧瞧上一眼,便难以忘记。

我让下人将她带回了别庄,让人好生照顾,每天我都会去看他。

可惜,他一直闭着眼睛,像是永远都醒不过来。

连呼吸都浅不可闻,大夫说他伤的太重,要是三天内都醒不来,肯定活不了。

我心底一沉,看着床上沉睡的人影,没有放弃,总觉得他这样的人,不会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没了。

只是,我再也无法将他当神仙看待。

神仙无所不能,怎么可能这么惨呢!

过了几天,他身上的漆黑结痂脱落,长出了新的肌肤,焕发生机。

大夫都觉得不可思议,大为震惊。

在他昏睡了半个月后,奇迹般地醒了过来,醒来后,恢复的更加快。

只是,醒来了也不说话,我去看他,他就盯着我看,像是不认识我。

我问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他摇头。

问什么,都一问三不知。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

这让我犯了难,原本等他好了,就会离开,如今他无处可去,我给爹去了一封信,让他暂时在别庄住了下来。

别庄在离京城百里的一座小县城,民风淳朴,除了庄子里的人,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不用去揣摩外人的心思。

我乐得自在。

这个神仙般的人物,成为别庄的一道风景。

他喜欢看书,可他没有记忆,不认识字,我自告奋勇地教他认字。

他极为聪慧,学的很快,字也写得好。

他还喜欢跟着别庄里的人学酿酒。

别庄里有一片桃林,桃花开时,他酿了一坛子酒,埋在了桃花树下。

说是来年春天,再挖出来。

他很爱干净,身上有一点脏污都不行,偏偏又喜欢容易脏的白衣。

衣服的布料还得是飘逸不伤肤的上等面料,不只是身上穿的,还有床上的被子也要轻软如烟,吃穿用度方方面面都挑剔的过分。

在他的衬托下,我觉得自己这个大家小姐活的粗糙了点。

要不是我爹有钱,别庄进项足,这样费钱的我养不起。

在他一天换了十件白衣,还换了好几个绣娘后,我再也忍受不了,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他敏感地察觉到我的心情。

“你嫌弃我了?”

我瞪着他。

他一脸难过:“你还想赶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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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了半天,很认真地看着他:“我养不起你了。况且,别庄里就我一个主子,男女授受不亲,我娘知道了会担心的。”

他若有所思,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了别庄。

我得知后,心中空了一块,后悔说了那些话。

其实,省着点花,还是养的起的。

到了晚上,他突然回来了。

那一刻,我别提多开心了。

他将一个沉甸甸的荷包交给我:“这是我今天赚的银钱,要是不够,我明天再去赚。”

“够了够了。”

他用那双好看眼睛的眼睛望着我,问道:“那还要赶我走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番外3:苏岑与墨珩的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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