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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譬如第七节中提到的那种人,我们只好说:悲夫!他竟不知残疾本身从来不是耻辱,也永远不可能成为光荣。如果用不幸的残疾去换取某种特权,如果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那样总需依仗父母的娇惯,那么,当人们送来了特权也送来了嘲讽,送来了迁就也送来了轻蔑,我们就没理由反对这种搭配了,因为是我们自己先把自己摆在了低于常人的位置上,摆在了深渊里。

譬如第四节中提到的那个史铁生,他是否过于敏感了呢?人们提到他是个残疾人难道有悖事实吗?大家多给他一点儿鼓励的掌声,难道不是人情之常么?假如确有那么一缕阴云的话,也是很敏感的产物。试想这敏感若多起来,谁跟他说话能不提心吊胆百般戒备呢?这样下去哪还有平等可言呢?“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有时候,使我们处于不平等之地位上的,是我们自己,非他人也。所以现在的这个史铁生想,还是第六节中提到的那个顾阿根更懂得,什么时候该忘什么时候该不忘。

再来说说那出小戏。男A把男B忘了,我们只想到了遗憾二字。男B也把男B忘了,我们便想到阿Q画押时唯怒不能画得圆。不过我相信男B并没有真忘了自己,只不过心向往之而不敢为罢了,于是渐渐把自己推向了麻木。所以我想,“忘我”未必都是好事,有时竟是生命的衰竭和绝望。不争者的不幸,一方面可怜,一方面可怒。这小戏是个象征:人道主义不仅意味着我们该有人的权利,还意味着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去争取,倘自己先就胆怯,则天上掉大饼的机会微乎其微。

总之,我们既然要求的是平等,既然不谋为鬼也不想成神,事情其实就很简单了:让我们的肉体不妨继续带着残疾,但要让我们的精神像健康人一样与世界相处。

一九八七年

我的梦想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当然都是从电视里看,体育馆场门前都有很高的台阶,我上不去。如果这一天电视里有精彩的体育节目,好了,我早晨一睁眼就觉得像过节一般,一天当中无论干什么心里都想着它,一分一秒都过得愉快。有时我也怕很多重大比赛集中在一天或几天(譬如刚刚闭幕的奥运会),那样我会把其他要紧的事都耽误掉。

其实我是第二喜欢足球,第三喜欢文学,第一喜欢田径。我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是多少,是由谁保持的,保持的时间长还是短。譬如说男子跳远纪录是由比蒙保持的,二十年了还没有人能破;不过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处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这八米九零的,而刘易斯在平原跳出的八米七二事实上比前者还要伟大,但却不能算世界纪录。这些纪录是我顺便记住的,田径运动的魅力不在于纪录,人反正是干不过上帝;但人的力量、意志和优美却能从那奔跑与跳跃中得以充分展现,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来都显得矫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虚。也许是我见过的舞蹈太少了。而你看刘易斯或者摩西跑起来,你会觉得他们是从人的原始中跑来,跑向无休止的人的未来,全身如风似水般滚动的肌肤就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自由的歌。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做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生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到了足够的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和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时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然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发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碎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决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得知,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条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一九八八年

好运设计

要是今生遗憾太多,在背运的当儿,尤其在背运之后情绪渐渐平静了或麻木了,你独自待一会儿,抽支烟,不妨想一想来世。你不妨随心所欲地设想一下(甚至是设计一下)自己的来世。你不妨试试。在背运的时候,至少我觉得这不失为一剂良药先可以安神,而后又可以振奋。就像输惯了的赌徒把屡屡的败绩置于脑后,输光了裤子也还是对下一局存着饱满的好奇和必赢的冲动。这没有什么不好。这有什么不好吗?无非是说迷信,好吧你就迷信它一回。无非是说这不科学,行,况且对于走运和背运的事实,科学本来无能为力。无非说这是空想,这是自欺,是做梦,没用,那么希望有用吗?希望是不是必得在被证明了是可以达到的之后才能成立?当然,这些差不多都是废话,背了运的时候哪想得起来这么多废话?背了运的时候只是想走运有多么好,要是能走运有多好。到底会有多好呢?想想吧,想想没什么坏处,干吗不想一想呢?我就常常这样去想,我常常浪费很多时间去做这样的蠢事。

我想,倘有来世,我先要占住几项先天的优越:聪明、漂亮和一副好身体。命运从一开始就不公平,人一生下来就有走运的和不走运的。譬如说一个人很笨,生来就笨,这该怨他自己吗?然而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却完全要由他自己负责他可能因此在兄弟姐妹之中是最不被父母喜爱的一个,他可能因此常受老师的斥责和同学们的嘲笑,他便更加自卑、更加委顿,饱受了轻蔑终也不知这事到底该怨谁。再譬如说,一个人生来就丑,相当丑,再怎么想办法去美容都无济于事,这难道是他的错误是他的罪过?不是。好,不是。那为什么就该他难得姑娘们的喜欢呢?因而婚事就变得格外困难,一旦有个漂亮姑娘爱上他却又赢得多少人的惊诧和不解,终于有了孩子,不要说别人就连他自己都希望孩子长得千万别像他自己。为什么就该他是这样呢?为什么就该他常遭取笑,常遭哭笑不得的外号,或者常遭怜悯,常遭好心人小心翼翼地对待呢?再说身体,有的人生来就肩宽腿长潇洒英俊(或者婀娜妩媚娉娉婷婷),生来就有一身好筋骨,跑得也快跳得也高,气力足耐力又好,精力旺盛,而且很少生病,可有的人却与此相反生来就样样都不如人。对于身体,我的体会尤甚。譬如写文章,有的人写一整天都不觉得累,可我连续写上三四个钟头眼前就要发黑。譬如和朋友们一起去野游,满心欢喜妙想联翩地到了地方,大家的热情正高雅趣正浓,可我已经累得只剩了让大家扫兴的份了。所以我真希望来世能有一副好身体。今生就不去想它了,只盼下辈子能够谨慎投胎,有健壮优美如卡尔刘易斯一般的身材和体质,有潇洒漂亮如周恩来一般的相貌和风度,有聪明智慧如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一般的大脑和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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