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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仅有一人侥幸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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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桑说着,还用手比划了一下,她伸出拇指和食指,做了个“一丢丢”的小动作,紧张兮兮的看着江意远。

江意远低低的笑了一声,他无奈道:“放心吧,我让你帮的忙绝对安全,还不至于到上刀山下火海去送死的田地。”

乔桑小小的松了口气:“那就好,那你说吧,要我干啥?”

“留给我一天时间。”江意远道。

乔桑:“啊?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空出一天时间跟我一同去一趟南江。”江意远望着她,弯眼笑道,“不带你弟弟妹妹,也不带其他人,就我们俩,一起去南江玩一天。”

乔桑有点懵的点了点头:“这我倒是没问题,不过我能问一下为啥吗?”

江意远平和道:“你现在一天到晚的时间都在围着那几个小孩转,也偶尔出去走走吧,看看其他地方的风景,给自己留出一天时间去放送放松,你不喜欢这样吗?”

乔桑现在所做的每一件事基本上都和崽子们离不开关系。

她不仅要为了孩子们做饭,维持这个家的基本生计,现在甚至还要再多操一条心,来保护几个小孩的安全。

乔桑一心都扑在了几个小孩身上,围着崽子们转个不停,她可能都忘了自己现在还是个十七岁的年轻漂亮的姑娘。

在这么美好的年纪,乔桑应该拥有只属于她自己的一天,暂时放下那些在她身边乱转个没完没了的事,去度过只属于她自己的一天。

当然,江意远觉得他擅自把自己也加入乔桑的一天中,问题应该不大。

“我当然喜欢了!”

乔桑一直都很喜欢旅行,喜欢到处乱跑,去更远的地方看更美的风景。江意远提议要带着她去南江转一转,她虽然觉得有点过于突然,不过心底也有些按捺不住的激动。

不过很快,她又纠结起来了:“不过我恐怕得等一段时间才能空出一天来,我得提前给崽子们说一声,再给他们做好饭,让他们在家里好好待着,我就怕他们会乱跑,或者有人会趁着我们不在再偷着来杀星月......”

“这个你不用担心。”

江意远道:“我们出去那天,就让谢家那个小公子来看孩子就行,他不是正待在镇子上吗,唐星月是他师妹,他武功也不差,就让他帮忙看孩子吧。”

乔桑有点犹豫:“那多麻烦他啊。”

“这有什么麻烦的。”江意远道,“他三天两头往你这跑,还蹭吃蹭喝不给钱,咱们都没嫌他麻烦,他肯定不能嫌咱们麻烦。你要是觉得谢明澄一个人不行,那我就让阿伍也来,反正他成天无所事事,闲得很。”

“什么蹭吃蹭喝不给钱啊。”乔桑被他这话逗笑了,“哎,谢小公子那要是算在蹭吃蹭喝上,那你这算不算也是蹭吃蹭喝?而且蹭的时间和分量还比他要多。”

“我这当然不能算了。”江意远看着乔桑浅笑,“我和你可是朋友,来朋友家吃几顿饭,又怎么算得上是蹭吃蹭喝呢?这只是加深我们‘友谊’的朋友之间的常见行为而已。”

乔桑噗嗤笑出了声:“行行行,朋友间的事不能用蹭吃蹭喝来形容。那等我今晚跟崽子们说了,我们就去南江好好玩一玩!”

乔桑的声音有些藏不住的小激动,江意远明显感觉到了她的激动情绪,心情也随之好了起来。

乔桑有的时候会忘记爱自己,这没关系,他会好好爱乔桑的。

连带着本人的那一份,认真并诚挚的去爱她。

“那现在能说了吧,那个匕首到底是从哪来的?”

玩归玩,激动归激动,乔桑心里还是惦记着唐星月的事。

江意远把匕首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刀柄上的纹路看起来愈加的诡异,他开口:“这个匕首和临泉山庄有关系。”

“临泉山庄?”乔桑皱了下眉,她怎么觉得这四个字这么耳熟呢。

江意远点了点头,又道:“这个纹路并不是临泉山庄的象征,因为象征临泉山庄的徽纹是这样的。”

他拿出来了一张印着一个复杂庞大徽纹的纸,在桌面上摊开。

乔桑看了看桌子上的纸,又看了看刀柄上的纹路,双眼猛地瞪大:“这,这个纹路在这个徽纹里面!”

纸张上的徽纹非常复杂,而刀柄上的纹路只有纸张上的徽纹的四分之一大,很巧的是,刀柄上的纹路,正好与纸上徽纹的某一部分完美重合。

看起来,就像是直接把徽纹上给临摹下来一样,只不过没有临摹全部的徽纹,只临摹了一小部分。

“对。”江意远道,“临泉山庄的徽纹非常复杂,并且难以刻印,寻常的刀柄都不会刻印这么复杂的纹路,而这纹路又偏偏是临泉山庄的徽纹的一小部分,我有九成的把握能认为这匕首来自临泉山庄。”

他顿了顿,又道:“不过,我不认为要杀唐星月的会是临泉山庄的庄主,万长里年轻时太过嚣张,树敌无数,到了晚年,找上门取他性命的仇家数不胜数,估计他自己现在都自顾不暇,更别提派人来杀唐星月了。”

“等等,你说什么?”

乔桑不可置信的看着江意远:“你说,临泉山庄的庄主叫万长里?”

“......嗯。”江意远点了点头,“临泉山庄是万长里一手创办的。”

乔桑紧紧地抿着唇,她想起来了。

怪不得她听着临泉山庄这四个字特别耳熟,就是因为临泉山庄也在原书中出现过啊!

虽然作者只简单的提了几句,草草带过,但乔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临泉山庄最后的结局。

‘一群戴着银质面具的黑衣人穿过冰冷的湖水,潜行来到临泉山庄内部,他们手里拿着武器,在黑夜里悄无声息的前进,见人就杀,他们许是天生的恶鬼,许是临泉山庄的克星,转眼间就在平静的夜里杀死了山庄里的所有家丁和打手,没有制造出一丁点的声响。’

‘然后,他们把浸了水的棉被蒙在庄主的脸上,死死压住,庄主奋起反抗,却被人牢牢控制住四肢,反抗无果,最终只能活生生的被刺客闷死在自己的屋子里。’

‘临泉山庄,上下共六百四十三号人,死有六百四十二人,仅有庄主独孙女万千柔一人侥幸逃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一百二十四章 仅有一人侥幸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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