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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不如送一只猫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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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怜儿心里多了一丝得意,腰板挺得也更直了点,心想这陵阳的男人果真都是一个样,见了她就瞬间直了眼睛,连路都走不动了。

“那个,林姑娘。”谢明澄忽然开口。

林怜儿娇滴滴的应道:“谢公子,怎么了?”

这人肯定跟其他男人一样,要开始夸她如何如何美了!

谢明澄轻咳两声,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他伸手指了指林怜儿的头顶:“我想请问一下,你头上的发簪是在哪里买的?”

“......”林怜儿一怔,“你说什么?”

“啊,我是不是问的不太礼貌?”谢明澄斟酌了一下措辞,道,“我觉得你头上戴着的发簪看起来很漂亮,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知道你是在哪家铺子里买的,你放心,我不会和你买一模一样的,我会找人把上面的牡丹花换成芙蓉花的。”

林怜儿石化了几秒,僵硬道:“所以你刚才......其实是一直在看我头上的簪子?”

谢明澄点点头:“是啊,因为你的发簪真的很好看。”

只是那牡丹花看起来不太配乔桑,如果换成芙蓉花的话,应该会更适合她。

材质看起来也不是很适合乔桑,银质的有些重,乔桑戴着可能会感觉不舒服,换成玉石的应该会更轻便点。

一想到乔桑,谢明澄的思绪就又不自觉的飘远了,也不知道乔桑现在在干什么,应该还在带着她的弟弟妹妹们玩吧,毕竟她真的很喜欢小孩子......

林怜儿有些不甘心,男子不戴发簪,她头上的发簪也明显不适合谢明澄的母亲和姐姐。

所以谢明澄问她的发簪是在哪买的,这明显是要买给另一个姑娘家的!

林怜儿攥紧了手,她撑着温柔的笑,掩盖住自己的那一丝不自然:“谢公子,你这是要给哪家的姑娘买发簪吗?”

谢明澄也不掩饰,很直接的点头承认:“是的。”

林怜儿的心瞬间凉了半截,她又羞又恼,合着这谢府的小公子刚才压根就没有在看她,他在意的只是她的发簪,和他心里想着的另一个姑娘!

谢明澄和她在一起待着,心里却惦记着别的女子,这怎么能行!

林怜儿歉意道:“不好意思啊谢公子,我这发簪是去年我爹爹去南方时,特意找南方的匠人打造给我的,但现在那匠人似乎已经生重病去世了,所以现在这世上只有一个这种样式的簪子了。”

“这样啊。”谢明澄有些失落。

林怜儿咬了咬牙,她坚信自己在陵阳这一带,无论是容貌还是地位身份,在名门望族的千金里都是一等一的好。就算是出了陵阳,往京城里的千金小姐们中看去,她也是能排得上名号的。

更何况她家从官,谢府从商,无论怎么看,她和谢明澄都是最为般配的。

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竟会有被别的姑娘给比下去的一天!

林怜儿眼底闪过一丝阴翳,她问道:“谢公子,敢问你是想给哪家的姑娘打造发簪?你不妨跟我说一说,我也好帮你看看,哪种款式的簪子适合那个姑娘。”

谢明澄道:“是我的一个朋友,她人不在陵阳,就不劳烦林姑娘了,我现在已经想好要送她什么了。”

“哦?是吗。”林怜儿藏在衣袖里的十指悄然缩紧,哼,朋友?这该是有多要好的朋友啊,还送她代表定情信物的发簪!

“那谢公子想送那位姑娘什么东西?”

谢明澄脑海里冷不丁的闪过乔桑的容颜,他脸庞泛起一丝红晕,轻声道:“我,我想送她胭脂。”

陵阳这些年越来越富庶,姑娘们也都逐渐打扮起来了,身上穿的脸上涂的,丝毫不比京城的千金们要差。无论是胭脂铺还是布坊,在陵阳这一带都是成街成街的开。

在谢明澄的印象里,乔桑似乎一直都是素颜朝天,不怎么注意打扮的。

但是他又想,应该很少会有女子不喜胭脂这一类的东西吧,毕竟就连他那一心扑在生意上的大姐,也很注意自己的容貌外表。

“啊,胭脂啊。”

送女子胭脂,不就表示爱慕人家吗!

林怜儿半掩着嘴浅浅一笑,不动声色道:“送胭脂固然是好的,不过谢公子,我觉得胭脂还是有些不实用的,那么小小一盒,用不了多长时间就没了,所以我倒觉得,你不如送她一个别的东西比较好。”

胭脂水粉什么的确实不算耐用,谢明澄一向不知道该送女孩子什么东西,这么一想,倒也觉得林怜儿说的有几分道理。

他很是虚心的请教:“那你觉得送什么比较好?”

林怜儿和乔桑都是女子,那林怜儿应该比他更知道乔桑可能会喜欢什么吧。

“不如送一只猫儿吧。”

林怜儿轻声细语的道:“猫儿软软的,很讨姑娘们喜欢呢,何姐姐家就养着一只白猫,要不是因为爹爹不喜欢猫,我也想养一只猫呢。”

谢明澄认真的想了想,不太确定的道:“是吗?姑娘家会喜欢小动物吗?”

“那当然啦。”林怜儿很是温柔的笑了笑,“猫儿那么可爱,我们怎么可能会不喜欢猫啊。”

当然是骗你的了!

哪个姑娘家会喜欢猫啊,成天叫唤个没完不说,还可能伸出爪子把人的脸给挠花,猫啊狗啊这种小动物,根本就没有一个姑娘会喜欢!

谢明澄有些苦恼道:“可是,陵阳这边好像没有卖猫的地方。”

“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我知道哪里有卖猫的。”林怜儿体贴的道,“我会安排人去买一个好猫回来给你的,到时候,你再把猫给那个姑娘不就成了吗。”

“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谢明澄有些愕然,他和林怜儿并不算熟,林怜儿这么帮他,他是不是也要回礼感谢一下?

“这怎么能说是麻烦呢。”林怜儿道,“谢公子,我们虽然不常见面,但是我爹爹与谢伯父交情很深,我们也算得上是朋友,帮朋友的忙,又怎能说什么麻不麻烦的。”

“那谢谢你了,林姑娘。”谢明澄道,“日后若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只管派人去药仙岭找我,我定然会尽我所能帮你的。”

林怜儿掩嘴浅笑:“那怜儿可记下谢公子这话了,公子日后可不要食言啊。”

和谢明澄聊完,林怜儿就从谢府走出去了,一离开谢府,她脸上一直挂着的温和的笑容瞬间消失,她对身旁的贴身丫鬟冷声道:“去,找人去街上随便捡一只猫回来,最好又丑又爱挠人,把那贱人的脸给我挠花!”

丫鬟低着头,声音弱弱的:“可是小姐,街上的猫都是病猫,还可能带着疫病,万一挠了人......”

林怜儿冷冷的扫了她一眼,丫鬟瞬间闭上嘴不说话了。

“要是真能把那贱人给挠死,那也是她活该死!”林怜儿恶狠狠的说,“谁让她惦记不该惦记的人!”

丫鬟忙道:“是,奴婢全听小姐的。”

林怜儿冷哼一声,眼中浮上狠毒的阴沉。

“还有,你叫人去打听打听,与谢明澄交好的那个姑娘到底是谁,是药仙岭的女弟子,还是他在岭外认识的人,全都给我打听清楚了。”

“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不如送一只猫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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