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要和陆秀秀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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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人这才想起来,陆秀秀肚子里可还有一个刘家的后人呢。
这可比让刘晓刚生孩子要靠谱多了。
刘母害怕道,“她会不会已经把孩子给打了?”
刘晓刚赶紧道,“不会的,前几天她还来找过我。没那么快。我看她家里人是都想她和我结婚的。不会这么轻易的让她把孩子打掉的。”
刘父立马拍板,“结婚,赶紧结婚!”
这下子,刘家人对陆秀秀嫁到刘家的事情,达成了一致。
连刘晓刚也不反对了。
因为他现在这个样子也不可能出去找女人了。
只是陆明芳那边……“我这会不会是是那个陆明芳搞的鬼啊。妈,以前都没出事的……”
刘母赶紧捂住他的嘴巴,“别乱说话了,那种人,咱可不要招惹了。”
儿子一下变成这样,自己舌头看着也要出事的样子。刘母是再也不敢去招惹陆明芳了。有些事情可由不得他她不信的。“下次见了她,咱给她磕头也行。千万不要得罪她了。”
刘晓刚抱着希望道,“那我有没有可能还能治好啊?她要是真有能耐,说不定能治疗好。”
刘父道,“下次见了她,咱好好说话。”
他心里也觉得憋屈。
要不是这种事情没法报警,他一定要报警的。
但是这事儿偏偏就是没法见光的。
他可不想自家儿子的事情被人知道了。
一家三口又赶紧从省城回县里。他们就怕陆秀秀突然就去把孩子给打了。
回到县里,刘家两老就去买了东西。第二天一早就往陆家村去。
这会儿陆家人也把张红英从镇上医院接回来了。
虽然张红英有钱住院,但是也不是个长期的办法,所以就弄回了家里。
陆秀秀也跟着回来了。不过她的房间是没法住了。被陆红红给占了。她连陆红红的房间都没法住,只能去住路明芳以前住过的那个破屋子。
按照陆红红笑话她的话,这本来就该是陆秀秀享受的待遇,还让她延迟了十几年才过这种日子呢。
原本陆秀秀的房间是家里最好的,虽然时候农村的房子,但是里面反墙也被粉刷了,还铺平了地面。
而陆明芳以前住的这个房间,不仅没有粉刷,而且还是土墙。漏风漏雨。关键是耗子洞还多。
陆秀秀住在里面当天就哭红了眼睛。
在这里一天也住不下去了。
可陆家人谁也不愿意去同情她这种人。
已经家里唯一能给她庇护的老太太,都是她气的中风了。还未婚先孕,把家里脸面都丢干净了。
能让她还住家里,吃一口陆家的饭。就够好了。
陆家人没人搭理陆秀秀。倒是徐桂花让陆秀秀去照顾张红英。要是不照顾,就没饭吃。
陆秀秀道,“我怀孕了啊。”
“反正你也不想要这个野种。干点活咋了?你要是不干活,就去找孩子爸要饭吃去。”
陆秀秀这才咬着牙去照顾张红英。
张红英睁开眼睛看着她。她脑子是明白的,只是说不出话,也动不了。相当于半个植物人一样。
她身上无时无刻不在痛,但是喊不出来。
这会儿看到陆秀秀进来,她还开心了一下。但是很快,陆秀秀就露出一副嫌弃她的样子,然后伸手去给她换裤子。
掀开被子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臭味。
陆秀秀恶心的当场就捂着嘴,“你这么又拉啊?!”
她吼着张红英。“你不是爱我吗,不是对我好吗?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啊?都是因为你,大舅二舅都怪我。你还要拉这么多。你们都欺负我!”陆秀秀哭了起来。也不盖着被子,任由着张红英暴露在冷空气中。
张红英双眼流下了两行浊泪。
陆秀秀看到她哭了,更生气了,“你还哭,我才要哭呢,吃苦受罪的是我啊。你为啥要这样对我啊?当初为啥要换孩子。要是不换孩子,现在就没这么多事情了。都是你,都是你做的坏事。”
她崩溃的哭了起来。
正绝望呢,就听着徐桂花在外面道,“你们是谁啊,来干啥?”
“我们是刘晓刚的家里人,来你们家里提亲的,陆秀秀在不在家里?”
听到这声音,陆秀秀啥也不顾了,就跑了出来。
她现在被现实磨的骄傲不起来了。
也完全没管没盖被子的张红英。
张红英看着她跑了,动了动嘴唇,发不出声音来。
她冷的全身发冷,越来越疼。
秀秀啊,你咋这样对奶奶啊?
她心寒的不得了。这辈子她都是为了两个人,一个是小英,一个就是秀秀。
结果小英早早的就走了,秀秀却被养成了个白眼狼。
她对秀秀那样好,到头来得不到一个好。还让秀秀走上了小英的老路。
老天爷啊,她这是做了啥孽啊。
张红英哭的更厉害了。
枕头都打湿了。
可陆秀秀却一门心思的在外面和刘家人说话。“你们是来提亲的?让我和刘晓刚结婚?”
刘母打量了她一下,心里恶心的不得了。但是想到自己儿子的情况,还是捏着鼻子认了,她问道,“听说你怀了我们家晓刚的孩子?”
陆秀秀赶紧点头。
“孩子还在吗?”刘父问道。
“还在,还在!”陆秀秀赶紧道。她现在特别庆幸,之前陆家人没舍得给钱她去打掉孩子。要不然现在都没办法交代。
听到孩子还在,刘家两口子才算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了。
还在就好。
徐桂花道,“你们真是要让秀秀嫁给你们家儿子?之前不是说不认吗?”
刘母道,“我们刘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之前是没搞清楚到底孩子是谁的。后来我们打听调查完之后,证明孩子是我们刘家的。自然是要负责任了。”
陆秀秀赶紧道,“是啊,孩子是刘晓刚的,绝对是刘晓刚的。”
其实这一点,刘家人是肯定的。
因为刘家两口子很了解自己的儿子是什么德性。真正在外面玩的开心的姑娘,他也不喜欢。就喜欢那些不懂事的。
只是以前还是瞧不起这种容易上手的姑娘而已。
现在为了孩子,也只能认了。
“既然这样,那你跟着我们走吧。”
刘母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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