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乐极生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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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不是李兰亲生女儿之后,陆明芳就没想过和李兰当面对峙。这种人最后也会什么都不认的。因为陆家人后面又换了一次孩子,她完全可以说是陆家人又换了孩子。
陆明芳懒得花时间和他们掰扯不如让他们主动现形。
正好李兰欠了她的因果。她索性给李兰用了母女连心蛊。要解开这个蛊毒,只能用亲生女儿的血才形。儿子的血都没用。她倒是看看李兰会不会宁愿死了,也不去看打扰她闺女的平静生活。
而之所以搬出来,是因为这种蛊需要在中毒的人十分喜悦的心情下才能长成。因为当初炼出这毒的女子便是修仙界一位凡间皇朝的女子,她的母亲为了荣华富贵抛夫弃女。她幼年生活凄惨,长大后便炼了这毒让她母亲中毒,越是欢愉越是中毒快。最后才告诉她,需要亲生女儿的血液。
这就是因果。
不管什么目的,反正都放弃了自己的亲生女儿。陆明芳觉得这很适合李兰。
为了让李兰体验到快乐。
陆明芳在搬来县城的第二天,就给了李兰一笔钱。让她去负责采购东西。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一万块钱对于李兰来说已经是巨款了,而且明芳愿意给她钱,这说明已经开始接受她这个妈了,以后会越给越多,最后将家里的钱全都交给她这个当妈的管着。拿在手里的时候,她人兴奋的手在颤抖。只是还没高兴一下,她就觉得心口似乎疼了一下。
疼的那一下不是很明显,她也没有在意,拿过来之后,就给陆明芳保证自己一定会管好这个家,给她把家里打理的妥妥当当的。
陆明芳没说什么,就上了楼去。
李兰则自己去了县里百货商店,给自己买了一堆的东西。
以前她舍不得买的衣服,鞋子,还有首饰。当然也没忘了给陆明芳买,毕竟还要继续让陆明芳信任她,将钱交给她。
只是不知道怎么的,她总觉得心口疼。每次买完东西,都觉得心被在被什么咬一样。
这会儿黄家人正在打电话。
电话里是黄有为的一个朋友。
黄有为的,“陆大师来县里了,就和我爸妈住一个小区,你要是信我,你就来求她。要不然你毛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
“老黄啊,不是我不信你,是你说的那个陆大师实在是让人不敢相信啊。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你说我怎么信?”
“你别管年龄,反正陆大师在我这里,比那些活到七老八十的所谓的大师要强多了。你要是信我你就来,你不信我就算了。我还是看着咱们交情的份上提点你。换了别人,我才不多嘴,行了,就这样。”黄有为不高兴的挂断电话。
黄太太道,“怎么回事,老高还是不愿意来?”
“不管他了,给他提点了,他自己不信。等以后严重了就知道厉害了。我当初也是不听陆大师的提点,所以才出事的。要不是陆大师不和我计较,我现在都人不知道怎么样了。”
黄太太道,“可不止你不知道怎么样了,咱全家都不知道怎么样了。那可是祖坟,关系到咱们所有小辈呢。”说起来都是后怕。“不过老高到底是什么情况啊?”
“也不清楚,反正就是有点奇怪。医院里也说看不好,我看只有陆大师能看好。”
黄有为现在可把陆明芳当做神仙一样的人了。能治病,还能看风水,而且还是真的有效果的,不是吹出来的。这得多神啊。反正他这辈子都没遇到过陆大师这么厉害的人。他甚至觉得陆大师在这小县城真是太埋没了,所以就把陆明芳介绍给一些有人脉的人。
比如这次他这朋友老高,虽然人没多少大本事,但是他媳妇厉害啊的。和首都那边有关系呢。
要是这次能成了,以后对于陆大师进入首都的圈子就有帮助了。
像陆大师这种有真本事的人,绝对能在那种圈子里面受到追捧,不担心不能站稳脚跟。
可惜这个老高自己不清醒。
他道,“给陆大师送的菜送去了吗?”
“送了,我让司机给爸妈送的时候,也给陆大师送去了。”
黄有为道,“就是要这样,别太刻意了,我看陆大师那种人不喜欢麻烦别人。”
“我都知道。”黄太太骄傲道,“和人打交道的事情可难不倒我。”
李兰买完东西回家就看到了家里放着的一大堆的菜。
而且都还是好菜,什么大火腿啊,鸡鸭之类的。还有海鱼。
这可都是好菜啊,县里都买不到的。
“明芳,这是哪里来的啊?”
陆明芳道,“黄家人让人送过来的。”
“天啊,这家人也太大方了。你是给人做了多大的事情啊,送了房子还不算,还要给你再送东西。”
“治病救人。”陆明芳道。
听到陆明芳这么说,李兰心里还真开始相信陆明芳的手段了。
这要不是真的救人了,谁会这样上赶着送东西啊。
她不禁想到了陆明芳和她说过,她的身体好像有些问题……
不,不可能,她也没觉得哪里不舒服啊。
没准只是看错了。
再好的医术,也不至于看一眼就知道人生病没有。
李兰也就没放在心上,拎着东西往厨房去做好吃的。
在陆家村的日子过的太苦了。现在在城里来,住得好吃的好,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以前她在老陆家这么多年,也没过这么好过。
原来这就是富贵人家该过的日子啊。
她想起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那家人应该比黄家人更富贵吧。女儿在他们家里长大,从小就能吃这么好,喝这么好,甚至更好。
光是想想,李兰心里就满足的不得了。
她自己没有好命,女儿的命是真好啊。
那样的好人家,找的对象肯定也好。以后一辈子都能过好日子。生的孩子们也不用吃苦了,也不用为了过好日子,和亲妈分开了。
李兰高兴的哭了。心口又疼了。这次明显一点,她捂了一下心口,才缓过来,“我这是咋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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