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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回头看我自己写的一些书,还是能看出在《恋地情结》(1974)、《美好人生》(1986)、《穿越诡异与雄奇》(1993)里如何融入了审美。审美在前两本书里是若隐若现的,但到第三本书里就大放异彩了。它的副标题是“美、自然与文化”。而又是什么把我释放了出来、大胆拥抱美学呢?尴尬地说,是我后来才意识到,唯美主义和审美里都包含着“感受”的意思。去感受等于去生活,由此可以变得充满生机活力。感受能化为生命,反之亦然,若将感知消灭,生命必然沦为残丝断魂。而化为生命的过程始终是深刻的,它源于对世界的审美,以及渴望增添美的冲动。当美好的语句化为深刻的思想,美丽的装束变为建筑的艺术,当这些事物统统加起来成为人类的文化时,难道它们不正一往无前地朝着那更兼收并蓄、更易于理解的生命形态跃进吗?
1990年,我在底特律国际机场里同一位建筑师聊起了这一观点。我俩都正赶往美国地理学会的一场年会,在外卖快餐店里偶然相遇。因为没有坐的地方,所以聊起来并不太容易。他很反感机场里的环境,不停地抱怨,因为以前有人服务的餐厅消失了,建筑物的档次也大不如前了。对此我也表达了同感。但他又加了一句:“我们还是不要被商业利益蒙蔽了双眼,觉得一切都变得不像样了。其实这里的每件事物都在追求外观上的好看。就像一会儿要扔掉的这个塑料汤碗,有必要浪费这么多时间和金钱在碗口做一圈装饰吗?可能是因为我老了,脑子不好使,或者是有点儿‘老小孩’的意思,只要是人造出来的东西,我都希望能从中发现美,哪怕是在这个破破烂烂的地方。就拿餐巾纸来说吧,以前我都是问:‘你们没有亚麻巾吗?’现在我会说:‘这纸巾叠得也太好看了!’”
1977年,我出版了《空间与地方:经验的视角》这本书。其实,它诞生于我曾教过的一门同名课程。1973年,我第一次上这门课,之后每年都会上一次,直到1997年的秋季学期才结束。在这二十五年间,我拓展了一些主题,又砍掉了一些枝叶,不断在内容上推陈出新。很明显,这门课的主题渐渐朝着审美与空间的方向演进。就地方而言,我甚至在这本书里试图对家庭、家园、扎根(rootedness)和遗产这些概念做一次简明的阐述。也正是那时候,美国社会在重新重视这些概念。也就是说,曾经流行的(也是我喜欢的)“解放自我”(don't fence me in)这句口号开始走下坡路了,而“寻求自我”(fence me in)这句口号正在取而代之。我颂扬的是“地方”,但我对地方的诠释却并不在“扎根”的意义上。但地方的“扎根”意义,在学术和流行文学里已风头正茂,它是地方意义的延伸。【更多电子书分享vx booker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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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两个方面对地方的意义展开了论述。第一,认为地方——大家普遍认为它是汇聚某种意义(例如关爱、抚慰)的场所——包含着比城镇更广泛的实质,甚至比邻里、家园和房屋都蕴含着更广泛而丰富的内涵。难道壁炉、扶手椅,甚至人本身,比如母亲,就不能算作一个个地方了吗?母亲就是蹒跚学步的孩子从沙堆里尽兴而归的地方。第二,认为地方不必在特定位置上扎根,而这却是一个普遍的假设。难道一艘穿越大洋的船舶不是一个地方吗?在这一有着边界的世界里,船长就正如一位祭司和国王一样。母亲当然是一个地方,而且母亲还会走来走去。那么,可以被带走的文化算不算地方呢?并非任何文化在位置上都是固定的。就像古典音乐,对于乐迷来说,它就是家了,它能为乐迷们提供情感的支持。当布鲁诺·瓦尔特(Bruno Walter)1938年移居到美国时,被问到是否会想念故乡德国或奥地利——奥地利是他最近一次担任交响乐指挥的地方。他的回答是,一点都不想念,因为音乐就是他的家。这个家可以陪伴他到天涯海角。他栖居在乐谱里,在管弦乐队里,在一次又一次的演出里。
但空间又恰恰是能持续激发我想象力的概念。在世界上的各个地方,“空间”这个词在历史上一直有着消极的意义。它有“开放”的意味在里面,并因此有着“危险”的意味。很有启发的是,我发现,英文里“坏”(bad)这个词原本具有“大敞着”(to be wide open)的意思——暴露于外部的影响,而所谓影响,在过去的人看来,通常是指危险和邪恶的事物。而美国之所以会对我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原因在于,它反而强调着空间的积极意义。由此,空间意味着移动、行动、自由、潜力和未来,还意味着生命和对复苏的感知。它是一种知觉(aesthesia)。之所以我能在人的身上感受到一份悠然自得和轻松愉快,是因为我总能发现人类在移动和空间上所取得的经验,这也就是所谓的“生活”。
其核心要旨再简单不过了,不就是移动本身吗?新生的婴儿通过踢踢腿来表明他的行动力;大一点的婴儿则通过爬行来表现;更大一些后,就可以站立起来了(抵抗重力),并开始行走和奔跑。技术扩展了人的行动力。孩童骑着自行车从山坡上直冲而下,能感受到速度和风,还能体验到自信、奔放与快乐。一个人骑着摩托车,飞驰在大雾笼罩的加利福尼亚州高速公路上,猛踩油门,穿过雾气重重的超现实风景,闯入了一个抽象的空间,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强风。一名飞行员身处狭小的机舱里,貌似“远离了自然界的危险,(但)其实是一头扎进了更深的危险里”,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Antoine de Saint-Exupéry)如此写道。
人类也会将某些物体投掷到空间里,以此来延伸自己的身体边界。人类在这样的空间经验里已经取得了多么巨大的进步啊!刚开始,人类用自己强壮的胳膊掷出长矛,张开弓射出箭矢;后来,人类利用火药的爆炸力实现了远距离的发射,像炮弹、子弹、火箭、导弹,以及宇宙飞船。1996年,人类发射了先驱者10号,把它“掷”向了25亿英里外的太阳系边缘。它可能现在都还待在那儿,不停地发出嗡嗡嗡的声音。如果有一天太阳变成了一颗红巨星,把太阳系里所有的星球都吞没,就只有这个人造的小东西可以幸免于难了。倘若生命在于移动,而移动是指克服惯性和引力的话,那么先驱者10号就象征着生命,象征着人类的智慧始终不会满足于原地踏步。
研究表明,除非我们能够移动四肢,到处走动,否则,我们眼睛所能欣赏的空间就会少之又少。而当获得了移动能力后,眼睛(和耳朵)就会极大地增强自身的强度和敏锐度,扩展空间经验的范围。任何一个人都有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的区分。这是最基本的空间差异。但在何种程度上才能算作内部,则取决于文化发展的程度,这是千差万别的。第一个文化成就在于人类对火的使用,大约出现在二十万年前,它让我们的远祖能安全地生活在洞穴里,远离猛兽的威胁。洞穴里的生活首次给予人类以包裹起来的空间感——一种在家里的感受。墙壁和洞顶被摇曳的火光照明,投射出各种各样的影子。这一有边界的内部性必然衍生出相反的外部性意识,那是开阔的、暴露的、危险的,当然也充满了各种诱惑。
洞穴生活是人类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也是首要的一步,此后,大大小小的进步逐渐出现。它们累积起来令人震惊,显示出人类在内部空间里展现出怎样的生命力。我会让学生们去想象古代人类生活在内部空间里的场景,从古埃及开始。我会对学生们讲,金字塔从外部看起来恢宏壮丽,而人的生命也因此提升。但内部呢?它的里面是狭窄拥挤的甬道,一直通往法老的棺墓,那是一个令人窒息的死亡空间。金字塔,像太平间一样的建筑物,排列在尼罗河边上,有着外观上一目了然的纪念性;但在其内部,拥挤的石柱,昏暗的空间,让人感受不到任何体积和容量。古埃及的神庙也是如此,外表光鲜亮丽,里面却暗无天日,一间间陋室空堂用来摆放他们的神灵雕像,全然不顾顶礼膜拜之人感受的好坏。
根据希格弗莱德·吉迪恩(Sigfried Giedion)的观点,哈德良的万神殿(Hadrian's Pantheon,118—128)与金字塔截然不同。这个建筑将关注点从外部转向了内部,从近乎实心转变为塑造中空的结构。万神殿是一个巨大的半圆形穹顶(直径有40多米),以墙和柱作为支撑。与其外部相比,它的内部精致典雅,透露出神圣的简洁之美。穹顶中央的圆孔(眼睛)会让阳光形成一道光柱射入内部,随着一日之间太阳的东升西落,这移动着的光柱会在墙壁上缓缓扫过。相比而言,埃及乃至古希腊的神庙都借用昏暗的内部空间来象征大地、子宫与死亡的意义,象征着对来世急切的盼望。而万神殿却象征着光明洞彻、溥博如天的穹苍,进入这里面就像与神同在天堂一般。
“空间与地方”这门课的高潮在于学生们要借着想象力对哥特式教堂展开思考。哥特式教堂是欧洲建筑史上的一大变革,让欧洲人体验到一种截然不同的空间感。根据埃尔温·帕诺夫斯基(Erwin Panofsky)的观点,哥特式建筑的特征不仅在于耸立的尖顶和交叉的肋架拱顶,令内部空间形成高耸之势,营造出灵性升华的效果——罗马式建筑也具备同样的特征;它还长于对光线的使用。哥特式建筑乃是光的殿堂。窗户扩大后,墙壁的大部分面积由玻璃而非石料构成,由此穿壁引光,光又在彩色玻璃上折射开来,艺术家便借此增强了光线在建筑物内部的混合,形成了光之内爆的效果。搭配着外部精美绝伦的石制窗花格,其内部空间就呈现得光彩旖旎了。远远望去,一座哥特式教堂就仿佛是矗立在风尘肮脏、茨棘之间的一件珠光宝器。然而矛盾的是,在现代人的眼中,当今的信仰却又是那么世俗,人们热衷于珠宝首饰与贵重金属。但有时候,我们却又总忽略了这些事物的象征意义。其实,它们的象征意义超越了它们的价值所在。珠宝匠人刻意将宝石打磨成圆形而非平面,正如教堂的彩色玻璃一般,使得光线能从内部反射出来。而这从内而外的光线正好又象征着基督教圣徒灵魂深处闪闪发光的美德。上帝是光,圣子也是光,降临于世间“叫众人因他可以信”。(《约翰福音》1:7)门徒约翰在福音书里对光的赞美以及盈满了光的哥特式教堂,让生活在12世纪的人们得以融入与教堂同在的生活里,就像宗教仪式一般充满了戏剧性。
声音在人的空间经验里也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种声音都能营造出各自的空间氛围。想一想海鸥掠过海面时发出的尖叫,火车在夜间驶过大草原时的鸣笛,在空旷的广场上传来的脚步声,巷道里发出的猫叫声,阳光普照的乡下,高速公路上汽车行驶时传来的柔和轰鸣。所以在课堂上,我会带着学生们仔细观赏哥特式的教堂,并详细讲述声音所起到的作用。比如,教堂里的一声咳嗽便会反衬出大而可畏的肃静;而唱诗班倾泻而出的华美乐章里,既有低沉悠远的男声,也有高亢清亮的童声。因此,视觉的美感被深沉的肃静和美妙的乐音所强化,让教堂的内部成为天堂在地上的一道投影。
中世纪的教堂之所以吸引我,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美学背后的伦理,亦即善之美。在前现代社会里,谁去建造这些纪念性的建筑物是一个问题。答案正是:普通人。在众多不可忽视的局限下,他们从事着这一艰苦卓绝的事业。比如说,今天的人们看到凡尔赛宫,自然能够想到为了建造它,有多少劳工和牲畜面临着死亡和挣扎。然而,12世纪和13世纪的教堂标榜着“历史上第一批由自由劳工——联合起来的劳工——修建的大型建筑”。就像沙特尔教堂(Chartre)拔地而起时,罗贝尔·德·托里尼(Robert de Torigni)热情洋溢地记述了一千一百四十五名男男女女参与其中的过程。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他们倾其所有,既有物质上的支持,也有精神上的鼓励,他们用手拉马车,将一批批材料运往正在建造的高塔处。
但这还不是全部的意义所在。对于深爱教堂的人而言,在他们的思想深处,虽然教堂有着天堂之美的模样,更加呈现出了《启示录》里的描绘,而非四福音书里的讲述,但它其实又表达出了四福音书里的基本信息,那就是,上帝降世为人,谦卑受难,乃是为了拯救世人。所以归根结底,让上帝的居所拥有超凡之美,也是和“善”分不开的。
我童年时在中国,当年读到的很多故事都让我渴慕美好、真实、良善的事物,也渴望乡村以外的广阔世界,令我的思想与理想茁壮成长。但让我难过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世界的了解越发深刻,失望和幻灭反而越积越高。大自然是美好的,而社会现实里夹杂着太多的欲求。与其说社会是弱肉强食的,不如说它是百无聊赖、索然无味、终虚所望的。但值得欣慰的是,我的父母在我幼稚而挑剔的眼中表现尚佳。他们尽其所能地做到了言行一致,拥有令人钦佩的社会正义感,对非亲非故之人也关照有加,并身体力行地做到视财如土。但同时,他们又不得不向现实社会妥协。
1942年至1946年间,父亲在悉尼担任领事官员。我看见他的下属总是想方设法地给他送礼物。我看到父亲也在拜访其他官员时送礼,送礼的规格都符合官员们的级别。我问他为何一定要这样做,这样太不光彩了。父亲便会耐心地向我解释。回忆起来,他给我上了一堂生动活现的现代社会学的课。他说,整个社会就是由权力关系建构起来的,这些礼尚往来,就像仪式一样巩固着这些关系。当然,人们也可以用别的信号,像各种级别的手势来建构关系,但它们的效率可能不高,甚至太过复杂。一个人可以选择离开某个社会,但最终的结果却依然是进入另一个社会里,而那个社会同样有着自己的权力声望的层级,以及发号施令与恭顺服从的机制。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沮丧的现实世界。倘若真的接受现实不过如此的话,那么,我就再也不会对学习产生一丁点儿热情了。作为一个成年人,我被迫在充满算计的生活里爬行,亦步亦趋地紧跟着社会的步调而行。那么,在这样的生活里,荣誉又意味着什么呢?但我又能在何处去寻觅另一种世界,寻觅传言中的另一种现实和存在的另一种方式呢?
在悉尼,我就读的是克兰布鲁克中学(Cranbrook),它是附属于英国教会的一所学校。校长和牧师主持宗教仪式,所有的学生都要参加。才开始,我和兄弟们都木然不语地坐在人群中。经过一年的英语沉浸式学习,我们逐渐掌握了这门语言,并能理解布道中的那些故事了,但却依然理解不了其中的要点。有一日,年级主任罗兰先生叫我们去他的书房。我们站在他的书桌前。他穿着学位袍,坐在一张很大的皮革椅上,用了半个小时向我们解释基督是谁。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位颇有权威的先生竟然告诉了我一些难以置信的故事,像一篮子食物喂饱了五千人,在水面上行走,甚至叫死人复活。他还讲了一些我自己一直在寻觅的现实。那就是,在上帝的国里,在前的人将要在后,在后的人将要在前,骄傲的人必降卑,降卑的人必升高。
这就是一个不同的世界了!父亲给我讲的社会学将会整个扭转过来。表面上,我没有信基督教,但我却将基督教里的寓言全都记在了心里。在内心深处,我是多么渴望有一个不以权力和声望为基础的世界,并渴求真的有那么一个实体的小圆孔,能让我们洞见另一个世界的现实。社会里的人情世故让我反感,因裙带关系而产生的习俗让我厌恶。作为一个在中国家庭文化里长大的叛逆小孩,基督教对我非同寻常的吸引力在于它对家庭的轻视。当耶稣被告知他的母亲和弟兄来唤他时,他却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3:31—35)而谁又是我的邻舍呢?是住在隔壁的好人吗?并不一定是那些住在隔壁,当我施与了帮助后,会给予我回馈的人,而是那些你在路边遇见的陌生人,再不会见面的人,他们才是我的邻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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