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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窗帘大敞着,午后的柔光直直照在男人茶色的短发上,脸埋进柔软的西服外套里。
黎淮走近两步,掀开衣角。
男人睡得很熟,沉静的眉眼比起沾染夜色时干净了许多,乖乖顺顺,至多二十五六,周正又年轻。
一般人碰上对自己这么“百依百顺”的陌生人,不跑就不错了,哪敢这样毫无防备地睡在沙发上。
还不是因为缺钱。
这人衣服上那两颗袖扣,最少值一个月酒店套房。
黎淮定定盯着他的脸看了一阵,最终留了张“字条”就走了。
也没叫醒他。
等到宁予年自然醒,宿醉加倒时差,头都要裂了。
哼哼唧唧挠着后脑勺对周围陌生的环境一圈打量,第一反应是他昨天跟人回家一夜情了。
第二反应看到茶几上留的“便签”才想起——他被钟亦要找的那个古里古怪的人“收留”了。
不过其实那也不是便签,就是他昨晚拍完随手放下的名片。
那人像是图方便,直接压着名片上的印刷字写,一反昨晚的冷漠:
-“冰箱里有吃的,想洗澡自己去我房间”
-“新衣服在衣柜里,我爱人的你能穿”
-“出门一趟,晚点回”
宁予年陷入沉默:“…………”
他很难形容自己当时复杂的心情。
傻眼肯定是有的,但更多,还是心里毛毛的。
一般正常人谁会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这么好?
又是带回家,又是让过夜,又是好吃好喝供着……像最后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