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桃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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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卫仲卿在陈凌轲的陪同下,便直接赶往北域了。
如今北域的局势,能够稳得住的,只有卫仲卿了。
只有卫仲卿能够稳住北域局势,所以他还不敢对卫仲卿出手。
第二天早朝的时候,孟显祖和尹经国一起来到了天字号牢房中,看着墙壁上,林玄真留下的几句话。
“壮志未酬三尺剑,故乡空隔万重山。”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多好的诗句啊,我想,林玄真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心中该是何等的悲凉。他本是天之骄子,保家卫国,壮志凌云,如今却英年早逝,这是唐国的巨大的损失。”
孟显祖心情郁结,如此才华横溢的人,却英年早逝,令人惋惜,痛心疾首。
“斯人已逝,徒留丹心照汗青,林玄真这个名字,我们都应该铭记。”
尹经国说道。
“林玄真遗骨葬燕山脚下,我们去看看,祭拜一番吧。”
孟显祖说道。
孟显祖,尹经国,以及一群敬佩林玄真才华的人相约,要去墓前祭拜林玄真。
孟显祖更是亲自题诗两句,命人刻碑,送往林玄真的墓前。
林玄真遗体下葬的时候,没有多少人在,只有周国森,段红绡,以及卫念潇,许永德在场。
看着林玄真棺材放进墓坑里,卫念潇割下一缕头发,放在棺材上,以发替身,陪伴林玄真。
卫念潇有自知之明,并没有把头发放进棺材里,因为她不是林玄真的妻子。
卫念潇跪在墓前,亲手捧着黄土洒下,将棺材掩埋。
周国森在墓前立下墓碑,只有短短的五个字。
“林玄真之墓。”
北域沙场之人,从来不怕死,依照林玄真的遗愿,他的尸骨没有送回北域,燕都才是他出生的地方,也算是落叶归根了。
周国森等人也根本不在乎,这里只有林玄真的孤坟和秦真的衣冠冢相伴,简简单单。
“红绡,你也回北域吧。”
周国森磕头之后,对段红绡说道。
“那你呢?”
段红绡问道。
“夫人还没找到,我要去保护她们。”
周国森并不打算回北域,林玄真一死,周国森已经心灰意冷,余生便好好照顾秦诗音和林玄真的女儿江灵兮,还要找回江映雪。
“念念郡主,你呢?”
段红绡问道。
“我想回应天书院,好好读书求学,不想再回唐国了。”
卫念潇同样是心灰意冷,凄然的说道。
“我父亲身体还好,加上身边有凌轲哥照顾,这几年,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事。”
卫念潇并非不孝,只是燕都对她而言,已是伤心之地,实在不想留下来了。
“也好,应天书院是个好地方,以你的才华,有希望成为圣师最后一位亲传弟子。”
周国森点了点头,而秦家老人许永德,他一直住在道观中,也可以经常来扫墓,了却残生。
“许伯,龙主的墓地,就辛苦您时常来扫了。”
周国森对许永德拱手道。
“你们年轻人,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我已是风烛残年,能为大少爷守墓,便心满意足了。”
许永德说道。
三人离开燕山,分道扬镳。
段红绡赶回北域,周国森回宁城,卫念潇则是去了应天书院,各奔东西。
下午,石碑雕刻好后,孟显祖等一行人来到林玄真的墓前,看着这个普普通通的坟墓,众人心情沉重。
作为衣冠冢,他的遗体,葬在这荒郊野岭,毫不起眼。
“一代天骄,终归黄土,可悲可叹。”
孟显祖命人将石碑立在了坟墓旁边,石碑高三米,找的是燕都最有名的工匠雕刻,上面刻着几行字。
“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故人泪满襟。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骨生。”
孟显祖借用了林玄真所写的诗句,略作改动,以表对林玄真的哀悼祭奠之情。
尹经国看着石碑上的文字,也是心中惆怅万千啊。
一群人在林玄真墓前,整理衣冠,上了一炷香,敬了一杯酒。
花月楼中,秋画扇做了一面折扇,在折扇的一面写下了林玄真所写的诗句。
“姑娘,林玄真已经下葬,遗骨葬在了燕山脚下。”
秋画扇的丫头走了进来汇报道。
“今天下午,孟太傅等一群文臣,去墓前祭拜了林玄真。”
“林玄真一死,重处邢漱溟是意料之中的事。杨胤之,终究还是赢了。”
秋画扇写完诗句,轻轻吹了一口气,幽幽道。
“姑娘,你喜欢这首诗?”
丫鬟看到秋画扇折扇上写着的诗句,问道。
“不是喜欢,是很喜欢。明天,我们也去祭拜一下林玄真吧。”
秋画扇对林玄真,谈不上动情喜欢,只是天下的男人,倒是没有几个能跟林玄真相提并论的,值得她去祭拜。
“那姑娘也很喜欢林玄真了?只可惜啊,他不开窍,辜负了姑娘。否则,有姑娘为他出谋划策,他应该也不会死吧。”
丫鬟说道。
“不,对于林玄真,我只是有些敬佩,还谈不上喜欢。林玄真是当世英雄,天下少有,但却还称不上枭雄。”
秋画扇摇了摇头,不再多言。
第二天,秋画扇带着丫鬟去了燕山祭拜林玄真。
“姑娘,这就是林玄真的墓地了,这块石碑,是孟太傅命人雕刻,立在这里的。”
丫鬟说道。
“林玄真以才华赢得了文臣的敬重,以不世之功赢得唐国民心,此碑立得倒是不错。”
秋画扇站在墓前,叹了口气说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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