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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周云:你这叫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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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夏山这会真的脑子里很混乱,因为……对面的周云在短时间内灌输的信息太多,以至于他有点脑子跟不上。

之前的那个案子判了,然后还认定了什么恶势力团伙?

不是,这都什么跟什么啊,田夏山依稀记得,之前那个到了法院的案子,应该是吕新豪他们的抢劫轮奸案。

但怎么想也不可能是恶势力团伙吧,不都是一些学生吗?

想到这里,田夏山赶忙道:“等等,你什么意思,什么恶势力团伙,几个学生在一块怎么就成恶势力团伙了?”

周云闻言笑道:“原来田校长不太懂啊,这个没关系,我来给您解释一下。”

说着,周云还真得开始解释了:“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

反正就把之前给陈映荷说的那些又说了一遍,完美符合。

“所以您看到了吧,真的是太完美了,所以在我提出来之后,凤仙县检察院经过讨论后支持了我的观点。”

“然后京海市检察院以及京海市中院和江东省高院同样支持了我的观点,认为这个由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组成的团伙确确实实可以认定为恶势力。”

“啧啧啧,学校里出了恶势力团伙,有些领导还在那里说什么已经尽到了教育监管职责,哎呀这个真的是太有意思了。”

“田校长,您说是不是啊?”

田夏山终于听明白了,没办法,周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技能现在基本上已经趋于大成。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就是面对不懂法的普通人时候要尽量说大白话,就像是平时在说完法律之后,周云总会解释一下:说人话是咋样咋样。

然后面对法律专业人士的时候,那就要满嘴的法言法语来体现专业性。

刚刚他给田夏山说的那些东西虽然和当初给陈映荷说的一样,但表达方式是不一样的。

田夏山脸色都已经变了,在那里道:“所以你去实名举报我了?”

“那当然了,这么好的机会,我要是错过了,那我还是周云嘛。”周某人恬不知耻道:“色狼遇到没穿衣服的鸡,你让他怎么忍住。”

饶是田夏山在小县城见过无数形形色色的人,听到这句话后都忍不住骂了一声:“草!”

对面那厮,简直就踏马的不是人。

还踏马说是正常人,谁家正常人这么说话的,谁家正常人这么做事的!

理由居然还是尼玛的忍不住,真就让田夏山无语了。

周云这边继续道:“你看你老田,又急,虽然我举报你了,但这是还没开始调查你嘛,着啥急啊,赶紧想办法找找你的关系,看能不能救你。”

“哦对,你们领导就算了,他也被我举报了。”

“好了,情况都告诉你了,慢慢想想怎么应对吧,还有一点,记得赔钱噢,刑事案件做完,我后面还会申请把案子重新恢复的。”

说完,周云直接挂了电话,在那里仰天哈哈大笑。

开心,真的太开心了,说真的,那些学生固然可恶,但是学生的家长和学校同样可恶!

尤其是学校,或者准确说是学校领导和教育系统的领导!

遇到问题了,先把事丢给老师,让老师去管。

那老师有什么权利,体罚?现在可不能体罚。

找家长?家长不来老师能有什么办法。

教育学生?随便教育一下根本没用,稍微说的狠一点学生就寻死觅活的,出了事那就是老师全锅,学校领导和教育系统领导完美隐身。

说白了,对于这种屡教不改,根本没法管,而且会严重扰乱学校秩序的学生,那怎么管理都有一套规定在。

法律依据是2020年12月公布的,2021年3月1日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该《规则》第七、八、九、十这几条规定,从轻到重规定了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的惩戒措施。

其中第十条规定,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专门学校可能很多人不清楚,这玩意以前叫工读学校,这么说肯定就知道了,只是后面改名为教育矫治专门学校。

那意思就是说,实在管不了,直接转入那种专门学校来教育,说白了就是不要留在正常学校妨碍其他学生。

这里的“配合家长”其实是给面子的说法,因为家长是监护人,转学肯定要家长配合,但是同样要知道,这是“惩戒措施”,也就是惩罚。

家长不管怎么想都要配合的。

但是规定出来都几年了,很多人估计都没见过这类型的惩戒,为什么,因为做起来很麻烦。

怎么做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至于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该法第三十八条列举了八种情况以及一个兜底性规定。

总之,学校要做的就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的进行管理教育。

但实际上呢,学校也好,教育部门也罢,都是想着怎么省事怎么来,小学一般还算好,初中也就三年而已,就这么糊弄着把学生送走就行。

只能说想法很好,但有的学生真不是可以糊弄过去的,就比如吕新豪,他难道一开始就胆子那么大的吗?

一开始就敢抢劫要钱?就敢直接喊人去轮奸?

那肯定不可能的,最开始他同样会对学校,会对老师有畏惧心理。

但是慢慢的他发现,诶我不管怎么搞事都没人能管我,那我根本不需要怕,我想怎么弄就怎么弄,这一定是存在一个慢慢过度的时间。

我们在这方面其实有一套完整规定的,不是说只有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以至于现在……没办法。

至于学校领导的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正以周某人看来,那个田夏山存在很明显的玩忽职守!

到时候就看怎么处理他了。

办公室内,田夏山额头开始冒冷汗了,这个事情一下子严重到了他根本担不起的程度。

恶势力团伙,这样的名称怎么会和未成年人扯上关系的,他理解不了。

现在怎么办呢,找关系吗,如果那个周云说的是真的,他认识的那些关系估计都不可能帮忙。

还是再和领导沟通一下吧,希望不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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