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出租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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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饰服之旅的第一千五百五十五天的那个悠闲下午,在壹员商场饰服之旅里弥漫着下午茶的香气。小雪、张姐和“我”这三位“三朵金花”的老板,正围坐在一张精美的小圆桌旁,尽情地享受着这份难得的惬意。
桌上摆满了精致可口的点心和香气四溢的茶饮,我们每个人都轻轻地端起一杯热气腾腾的茶,轻抿一口,感受那温暖的液体滑过喉咙,带来的丝丝甘甜与满足。
与此同时,我们手中还握着各自心爱的手机,或浏览着最新的新闻资讯,或沉浸于精彩有趣的社交媒体世界之中。有时,当看到某个令人捧腹大笑的段子或者引人深思的文章时,便会忍不住与身旁的伙伴分享一番。
当然,除了沉迷于手机屏幕之外,我们也会时不时地放下手中的电子设备,抬起头来相互闲聊几句。话题从工作中的趣事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无所不包。欢声笑语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仿佛将整个房间都填满了快乐与温馨的气息。
就在这个时候,原本一直低头专注于玩手机的王霞,像是突然间想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一般,她猛地将手中的手机轻轻放在一旁的桌子上。然后,只见她抬起头来,目光环视着周围的众人,朱唇轻启,缓缓地开口问道:“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没有人曾经尝试过通过那个叫做‘闲闲’的平台去出租自己的一些闲置物品,以此来赚取一定的租金呢?”
王霞的这一番话,就如同平静湖面上投入的一颗石子,瞬间激起了千层浪,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浓厚兴趣和热烈讨论。
小强当仁不让地抢先回应道:“哎呀,我可真没有啊!你们想想,如果我手里有那些虽然用不着,但仍然崭新的东西,那我肯定会选择直接拿到闲闲上去卖掉呀,怎么可能拿来出租呢?这出租来来去去的多麻烦呐!而且,把东西租出去之后,我还得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怕租客不小心给弄坏了或者弄丢了什么零件之类的。到时候万一出了问题,处理起来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所以说嘛,我才不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王霞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最近,有个梁女士可遇见烦心事了。”她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梁女士租出去的相机要不回来了。”
原来,梁女士家中有一台闲置的富士x - S10照相机,还配备了唯卓仕85mm f\/1.8USm镜头,全套二级市场估价约一万元。想着让闲置物品发挥点价值,她便将其挂在闲鱼二手平台,以80元\/日的价格对外出租。上两个月,一名租客找到她,希望在上两个月中旬租下照相机,并承诺3天归还。梁女士想着时间不长,便答应了。
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截至上个月,这台相机却仍未回到她手中。从梁女士提供的闲闲平台订单截图可以看到,上两个月梁女士通过平台联系对方,商讨相机归还事宜。对方却称约了别人拍照,得续租,上两个租3天才能归还。梁女士觉得不合理,对方只给了3天租金,无理由强行续租且不支付额外租金,这样会影响她为下一名客户提供服务。
在僵持中,对方提出续租到上两月租3天中午,自行跑腿送到梁女士手中。可梁女士考虑到下一租客整租两天,便拒绝了这个提议。随后,双方协商到约定地点当面交付相机。谁能想到,2天中午,距离约定时间只剩不到半小时,对方却通过闲鱼跟梁女士说,他将于3天中午再行归还,并赔付50元违约金加100元一日租金。梁女士拒绝并退还对方150元,对方仍坚持续租一天,还称是“特殊情况”。期间,梁女士想尽各种办法劝说他在当天归还相机,都没有成功。当梁女士提出不可强行续租时,对方甚至嚣张地表示:“那你报警吧。”无奈之下,梁女士只好默许对方的续租要求,对方也承诺将在3天当面归还相机。
可到了3天,梁女士来到双方约好的归还相机地点,等待许久,对方却迟迟不出现。这一下,梁女士彻底慌了神。这台相机对她来说,不仅仅是一件价值不菲的物品,更是承载着许多回忆。她怎么也没想到,一次好心的出租,竟然会遭遇这样的事情。
梁女士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3天她到深城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坣岗派出所报案。警方初步判定为非法侵占,但不构成刑事案件,后续结果有待通知。同时,梁女士向闲闲发起投诉举报。她还在小红书平台发帖求助,叙述自己的受骗经过。没想到,这一帖引来了不少自称受到同一Id诈骗的网友与她取得联系。渐渐地,他们建了一个群聊,交流着各自的受骗经历。大家都对这个租客的行为感到愤怒和无奈,也对闲闲平台的监管产生了质疑。
当我听完这些话后,心中不禁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脱口而出道:“那么到底应该怎样去追回那台相机呢?这可真是个棘手的问题啊!”随后,我想到或许可以从官方渠道获取一些有用的建议和指导,于是便决定以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拨打 热线电话进行咨询。经过一番耐心等待,终于接通了客服人员。我向他们详细地描述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包括相机被租客带走以及与第三方平台之间的纠纷等等情况。
而那位接听电话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认真倾听完我的讲述后,给出了这样的答复:鉴于目前这种复杂的局面,如果想要成功追回相机,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他进一步解释说,可以考虑直接起诉租客以及涉事的第三方平台,让法律来评判是非曲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小雪无奈地长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这就好比借钱给他人一般,当你把钱借出去之后,又有多少能够顺利地收回来呢?往往很多时候都是无法收回的呀!现今这个社会啊,这样的人实在是数不胜数。他们肆意地挥霍着他人给予的信任,只为满足自身那自私自利的目的。这些人简直就是道德沦丧,毫无诚信可言。我们在与人交往时,真得要擦亮双眼,切不可轻易地相信他人,以免被那些心怀叵测之人所利用,最终落得个伤心失望的下场。”
丁一接着说:“在陕城市恒达律师事务所赵先生律师说,出租方仅凭承租方的身份就免押金,着实有些大意。现实中,出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切记要明确租赁物返还相关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要求承租方提供担保,降低动产租赁风险。目前租客拒不归还价值约1万元的租赁物,性质已发生了改变。依据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此,承租方已涉嫌侵占罪。侵占罪又属于告才处理的案件即自诉案件,所以警方不受理也是于法有据、合理的,出租方只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诉请依法追究承租方涉嫌侵占罪的刑责,以及立即返还租赁物。”
丁二也补充道:“北城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说,免押金租借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在法律上,押金具有担保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在未来的租赁中收取押金或采取其他保障措施,押金的金额建议可以弥补租赁物的价值。从目前情况来看,闲闲作为平台方,虽通常不直接介入具体的交易纠纷,但也存在一定的监管责任。但最终的法律责任通常由出租和承租双方自行承担。平台可以提供一定的协助,如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等,但追回物品的责任主要在出租方。”
众人围着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每个人的脸上都流露出对梁女士深深的同情和惋惜之情。在当今这个表面上看起来无比便捷、高效的共享经济时代里,将自己家中那些闲置不用的物品出租出去,原本应该是一件双方皆大欢喜、互惠互利的好事。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让这些物品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它们应有的价值,避免被白白浪费掉;同时也可以为出租方创造一笔额外的收入,可谓是一举两得。然而,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桩看似再平常不过的交易,竟然会让梁女士遭遇到如此不幸的事情!她那令人痛心的经历,就如同一声沉重的警钟,在人们耳边轰然敲响,提醒着每一个人:在享受共享经济所带来便利与好处的同时,千万不能忽视其中可能隐藏着的风险和陷阱。
从梁女士的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在进行二手物品出租时,无论是出租方还是平台,都存在着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对于出租方来说,不能仅仅因为对方提供了身份证、学生证照片就放松警惕,免押金租借。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详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租赁物的返还时间、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同时,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而对于闲闲这样的二手交易平台,虽然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便捷的交易渠道,但也应该加强对平台上交易行为的监管。在出现纠纷时,不能仅仅是简单地回应“举报未成功,有多方面原因,后续仍要追查”,而应该积极协助出租方解决问题,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比如说,可以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以及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来构建一个更为完备且精准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于那些有过诸如拖欠租金、损坏房屋设施、违反租赁合同规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租客,不仅要将他们的这些负面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让其他房东和租客都能够知晓,还要对他们施加相应的限制措施。例如,可以限制这类租客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再次租赁相关房产,或者提高他们后续租房时所需支付的押金金额等等。
同时,也要进一步强化对租客身份信息的审核工作,采用多种渠道和方法去验证这些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与有效性。可以要求租客提供详细而准确的身份证明材料,并借助公安部门或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数据资源进行交叉比对核实。此外,还应该定期更新租客的身份信息,以确保所掌握的资料始终处于最新状态并且准确无误。只有这样严格把关,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因租客身份不明或虚假而带来的潜在风险。
我们真真切切地领略到了法律那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尽管梁女士当下正深陷于重重困境之中,前方的道路充满了荆棘与坎坷,但只要坚定不移地踏上法律这条康庄大道,她仍然存有极大的希望能够成功追回属于自己的心爱相机,并且让那些胆敢践踏法律尊严、肆意侵犯他人权利的不法之徒得到他们理应承受的严厉惩处。这件事犹如一面明镜,清晰地映照出一个道理:在我们平凡而又琐碎的日常生活里,一旦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幸遭受他人的恶意侵害,我们绝不能怯懦退缩,而是要鼓足勇气,毅然决然地高高举起法律这柄正义之剑,毫不留情地斩断所有伸向我们正当权益的黑手,坚决扞卫属于自己的那份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法治社会的朗朗晴空之下,安心地生活,自在地行走。
随着讨论的深入,店铺里的气氛变得有些沉重。大家都在思考着,在这个充满诱惑和风险的网络世界里,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如何让闲置物品的交易更加安全、可靠。或许,这不仅仅是梁女士一个人的问题,更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未来的日子里,希望类似梁女士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让闲置物品的出租真正成为一种美好的共享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