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异端之主 > 081 狼王之血

081 狼王之血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异端之主!

艾克和安东尼见到狼王库尔巴,黄金阶的存在,哪怕狼狈不堪,仍旧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雷吉斯拿到狼血后,带着艾克和安东尼离开地牢,回去的路上二人了解到,只有晋升黄金阶才能成为狼王,这个库尔巴拥有黄金三阶的实力。

狼人拥有强大的自愈能力,吸血鬼同样如此,只不过他们的自愈能力基本都是透支力量来完成,但因为特殊性,他们可以通过血食补充失去的力量,按照正常理解,只要拥有足够的血食,狼人和吸血鬼基本达到了永生的阶段。

他们实力的提升,不是通过修炼,而是通过血食,吃的血食实力越强大,他们实力增长越快,所以他们才会不停的杀戮,因为在杀戮之中,他们的实力一直都在进步。

狼人和吸血鬼内部也存在着自相残杀的情况,杀死同实力的同族,对实力的提升会更大。

狼人之血是极好的治疗伤势的药材,不能直接服用,直接喝狼血和狼人咬是一样的,会转化成狼人,狼血需要配合药材服用,才可以得到治疗伤势的效果,这些配药都非常的昂贵,但罗伯茨的城堡内就有。

雷吉尔在给了艾克一斤狼血后,又给了一小瓶绿色的液体,浓浓的药味。

“两者掺合在一起服用,估摸你的伤势两三天的功夫就痊愈了。”

艾克听到这句话,一度认为自己听错了。

两三天就痊愈?

这狼血难道是教廷的圣水?

事实当然不是,不过能有这样的效果,倒也不算什么。

首先一头狼王不是那么好遇见,更不是那么好抓,再者这狼王之血并不是狼王身上的普通血,而是精血,非常珍贵。另外绿色液体的价值较之狼王之血也不差,这两样东西皆是价值不菲,如果不是艾克拿下普林区,又做成了孤勇者号货船的生意,罗伯茨先生肯定不会将这两样好东西用来给艾克疗伤。

“不过以你现在的情况,其实不需要将狼血都喝完,喝一半就差不多,留下的给你这位朋友,对他实力提升会有很大帮助。”

雷吉斯善意的提醒一句。

艾克道谢,安东尼见对自己实力有帮助,亦是兴奋起来,虽然安东尼现在一直泡药浴,但在安东尼看来,速度的提升还是太慢了,完全跟不上艾克前进的脚步。

艾克和安东尼离开阿比歇尔庄园后,二人驾马没有进城,选择回黑水码头。

回到码头后,艾克也没有先回家,和安东尼去公司,决定将狼血给喝了,看看效果如何。

雷吉斯说的那么神奇,二人已经迫不及待。

回到公司,二人在办公室内将狼血和绿色液体混在一起,然后一分为二。

狼血的味道非常腥,还带着一股臭味,狼血并不是鲜红,而是暗红色,给人一种很反胃的感觉,但为了伤势尽快回复,艾克也管不了这么多,将半斤狼血一饮而尽。

“味道怎么样?”

安东尼好奇问道。

“这狼血喝起来就跟喝馊水一样,真他妈难喝!”

艾克一脸苦相。

不过很快身体就有了反应,胃部热乎乎的,炙热感越来越强烈,整个人的皮肤都泛红,就好像被烤熟一样,伤口处尤其是左胳膊,出现非常痒的感觉,仿佛有东西在蠕动。

这是长新肉?

艾克心里嘀咕,而这种强烈的感觉持续一个小时才结束,随后伤口处一直都有痒痒的感觉,但不再强烈,胃部的炙热感也减轻许多。

雷吉斯说两三天就可以痊愈,艾克对此非常期待。

安东尼见艾克无恙,蠢蠢欲动的要喝狼血。

“这个狼血还是不要一次全喝了,最好分次喝完。”

艾克提议道。

安东尼闻言有点犹豫,嘀咕道:“雷吉斯先生也没说要分次,估计没啥事。”

他们和雷吉斯无冤无仇,雷吉斯肯定不会害他们,如果有需要特殊注意的地方,估摸雷吉斯不会忘记提醒,没说就是无需担心。

“随你。”

艾克耸耸肩,点上一支烟,靠在沙发上,细细感受身体的变化。

安东尼看着眼前的半斤狼血,略做犹豫,随即下定决心,一股脑的将狼血都喝掉。

“这可是黄金阶狼王的精血,怎么也得让我的实力提升好几阶吧?”

安东尼喝掉狼血,忍着反胃的感觉,期待道。

“这谁能说得准?”

艾克关心道:“身体有什么感觉?”

“没什么感觉?就是有点撑的慌。”

安东尼拍了拍肚子,突然精神一振,道:“有感觉了,热热的,跟喝烈酒差不多。”

“哎呦……哎呦……这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不行!不行!我有点受不了了,跟被火烧一样。”

艾克见状,立马紧张起来,只是当他刚起身,安东尼突然一个踉跄,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安东尼!”

艾克吓坏了,赶忙上前,查看后发现安东尼这是昏过去了,心跳和呼吸急促,经过观察发现并没有性命之忧。艾克猜测这是服用狼血的后遗症,艾克因为实力强,能扛得住,安东尼实力弱,身体扛不住,所以直接晕了过去。

艾克决定在公司照看安东尼,直到他醒来。

··········

傍晚。

阿姆斯托城的北城门外,一辆马车缓缓驶来,马匹是帝国北部的北达科马,一种体型高大健壮的战马。

马车的主人以战马拉车,身份地位非同小可。

毕竟一匹战马的价格不菲,用来拉车,简直是暴殄天物。

驾马的马夫四十来岁,腰杆挺得笔直,身上带着浓浓的军伍之气,开口道:“少爷!阿姆斯托城到了。”

马车内,窗帘打开,一位年轻男子看向不远处阿姆斯托城,年轻人四方脸,面容硬朗,五官立体,身上亦有浓浓的军伍之气。

“这里就是阿姆斯托城?帝国的明珠?”

年轻男子道:“万家灯火通明,果然繁华,咱们北边任何一座城市都没法与之相提并论。”

年轻男子感慨一番,随即向马夫道:“先不要去吉米亚那里,随便找家客栈住下,你陪着我在城里溜达溜达,好好见识一下。”

“好的少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