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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在秋暝古国的那些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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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萧然僵在那里不敢接,方煜眼睛却放着光,一把推开他,脸上也是笑意满满,“公主殿下,你的好意我们领了!谢谢啊!”

说着就从小莹手里拿过那几个金灿灿的元宝,心里那是乐开了花。

不错不错,这元宝可比金条沉,发财啦!

“有缘再见。”方煜扯起叶萧然就往车子里钻,然后朝钱蝶和小莹挥了挥手。

“有缘再见,你们可以叫我蝴蝶,这是我的化名。”钱蝶也举起了手,眉眼带着笑,眼神中却带着不明所以的情绪。

方煜看见了,但并没有多想。

关上窗子,他总算松了一口气。

“小晖,重新找一个远一点的客栈,今天不赶路了。”

“好的,方哥。”

他又让一直藏在包里的小人儿出来。

“那些黑衣人你们不会真的弄死了吧?”

然然撇撇嘴,白了他一眼,“想什么呢?我们怎么可能随便杀死普通人类啊?放心吧,那网两天后自会消失,到时候这些人也饿得没力气了,一时半会不会追过来。”

“那就好那就好。”他可不想背着十几条人命过日子。

“以后尽量别让陌生人坐这马车了,我们一直在包里闷得慌。”

“遵命!然然小宝贝。”方煜笑嘻嘻得给他行了个礼。

“像个傻子一样。”

“......”

...

找好了客栈,方煜又把金元宝给平分了。

“这些钱足够我们去秋暝城租套小院子,再做点小生意了。”他碰了碰好像有心思的叶萧然,“你说是不是啊?”

“嗯...”

“你在想什么?”

叶萧然老老实实地说,“你不觉得这事很蹊跷吗?钱胜,钱蝶,都姓钱,这姓氏已经普遍到连续几天都能在野外碰到了吗?关键其中一个还是这古国的公主,那钱胜会不会也是个什么王爷?”

方煜拿着金元宝的手抖了抖,他光顾着开心了,完全忘了这些细节问题。

“你说得对,非常奇怪,钱蝶是公主,如果这个钱胜和她有关系,保不齐还真有可能是个王爷。”

房间里一度陷入了沉默。

“这个秋暝城是非去不可吗?”半晌,方煜才试探着问叶萧然。

“也不是,如果你觉得不妥,我们可以重新换个城市生活。”

方煜皱着眉头,盯着手里的金元宝发愣。

他知道叶萧然和落晖打心里是想去秋暝城的,但又隐隐约约觉得此行会有大麻烦在等着他们。

系统所说的棘手的事情会不会就在那里呢?

如果是系统安排的,那他们不去又能躲掉危险吗?

算了,反正没有生死之忧,那就去吧。

白得来的二十年人生,不能就这么得过且过了。

这才过去一年,还有19年呢。

“按照原计划,去秋暝城吧,来都来了,以后不要带着遗憾回去嘛。”

“你真这么想,确定不是因为我想去?”

“有一定的原因。”方煜不否认,“但更多的是不想留遗憾。”

“好,你说了算。”

旁边站着的落晖一直紧张地搓着手,他生怕方哥说个不字,一听到并没有改变行程后,他那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下去。

他可能不明白作为神仙的两位哥哥为何有个二十年之约,但他非常清楚自己未来的二十年要做什么。

那就是去秋暝城好好干一番事业,争取永远留在那里,以后服侍完两位哥哥,他也能在秋暝国最大的城市有个一席之地。

如果哥哥们不走,那就最好了...

落晖又偷偷地看了方煜一眼,小心脏突然就狂跳了两下。

他开始责备自己,懊恼地往门口挪动着脚步。

方煜发现了他的异常,为他干什么?

“方哥,叶哥,时候不早了,我带着然然小神仙和煜煜小神仙回房睡觉。”他微微低着头,看不清脸上的情绪。

“这孩子,一天天心思还挺重。”方煜看着落晖像只受了惊的兔子,无奈地摇了摇头。

...

为了远离是非,这天还没亮他们就起床驾着马车出了云泉城。

还在路边上买了两笼肉包子带上。

落晖按照方煜给的路线走,他们已经偏离了最初定的路线,现在已经离清灵河很远了。

主要目的就是防着那群黑衣人,毕竟他们在不怀好意的人面前用了异能。

在这个世界上,异能就是异类,权势之人趋之若鹜,普通百姓避之不及。

他们想低调地生活,不想招惹是非。

方煜仔仔细细地研究着地图,原计划的路线肯定走不了了,他得重新再找一条。

他和叶萧然约定好一年后再去秋暝城,这期间边游山玩水边寻找可以待上几个月的地方。

从云泉城出发继续往西走,差不多两百公里,有一个名叫杜鹃的小镇,四面环山,很是隐蔽。

他觉得可以去那里避避风头。

日夜兼程,花了三天时间就到了那里。

很漂亮的地方,镇如其名,里面种满了杜鹃花,房子就隐在花里,特别梦幻。

小镇上只有唯一一个客栈,而且非常便宜,30文一间的房比洞庭镇50文的还要好。

他们大方地给了三个月的房费。

老板可高兴了,还给他们打了个折。

接下来,就是简单安稳的小镇生活了。

亥时睡卯时起,又成了他们的常态。

没事干的时候,方煜就教落晖唱歌。

落晖学到了不少流行歌曲。

但他最想学的是方煜天天哼着的那首。

“方哥,我也想学,你教教我吧。”

方煜嘿嘿一笑,“这首歌我就不教你了,这可是你叶哥专门写给我的情歌呢。”

落晖的脸上顿时就写满了羡慕。

他们还经常去山里打猎,虽然没有猛兽,但野鸡野兔还是有的。

方煜让落晖抓活物,然后拿去镇上卖钱当做这段时间的生活费。

时间过得很快,轻松自在的日子虽好,但方煜觉得不能再这么住下去了。

他们现在的生活像极了在养老,他自己倒觉得无所谓,就是苦了正是大好青春的落晖。

孩子本来就打算跟着他和叶萧然闯南走北的,现在这样过日子和在最初的那间破屋生活有啥区别呢?

关键还是叶萧然,方煜明显感觉他最近有些心不在焉了。

也能理解,毕竟这两千年前,娱乐项目太少,到了晚上又是漆黑一片,只能在房间里摸黑做些少儿不宜的事。

这少儿不宜的事天天做也乏味,到后来方煜烦得都不让叶萧然碰了,说是天太黑看不见有啥可做的。

叶萧然就更萎靡不振了。

三个大好青年,不该这么颓废下去啊。

“收拾一下,过两天我们就离开这里。”某天吃早饭的时候,方煜把这想法给叶萧然和落晖说了。

“是继续到处走走还是直接去秋暝城啊?”

“我看了地图,这里到秋暝城还挺远的,就慢慢朝那边走吧,走上个十天半个月的也就到了。”

叶萧然认同地点了下头,又问落晖的想法是什么?

“叶哥,我哪有什么想法啊?你和方哥做决定就好。”

“行,那就按照小煜说的,慢慢地往秋暝城那边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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