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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388章 来考察的老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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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此时的何小曼躲在家里,哪有想要去看沈大洪的打算。

看着已经四处漏锯沫子,前几天刮风下雨,已经开始漏雨的房子。

她都差点起了要死的打算。

想要将房子弄塔,将陆三叔家所有人都砸死,这是因为有了接盘侠后的计划。

就像县里面医生心里担忧的那样。

其实她也害怕医生对她的报复。

她之前是有过用孩子威胁医生的打算,不过,这么长的时候过去了。

那个医生不仅没有来看过,甚至她和陆永家去医院检查,医生连看她一眼的想发都没有。

都是千年修炼的狐狸,谁互相还猜不透这小心思。

特别是看向身边这个,比自己小了许多。

胆小怕事,睡觉打呼噜放屁磨牙的陆永家,让睡不着的她恨的牙痒痒。

这全家人都是只会耍无赖的孬种,根本没有一个人有陆永尚的胆量。

陆永尚?

何小曼想到这个名字,屁股上被狗咬的那个地方就刺挠起来。

可是如今,整个林场包括之前所呆的三合村,只有陆永尚最符合她的心意。

沈大洪现在连个男人都不是,听说他那个小官都没人管了。

这么一算,也就陆永尚是最好的接盘人员。

卢玲灵,白文心与陆永尚的关系她自然知道。

毕竟拉帮套在这个年代很是普遍。

要是。。。万一。。。房子塌了,将全家人都给砸死。

她作为陆三叔家唯一的亲人住进陆永尚家里。

是不是陆永尚也能像拉帮套一样,一起照顾她呢?

想到这的何小曼越发的兴奋起来。

要论姿色,她自认为不比卢玲灵差。

要论床上的手段,勾引人的手段,她感觉自己更远超常人。

这么一想,只要自己能脱光了衣服趴到陆永尚怀里。

她就不信一个正常的男人能够忍得住。

何小曼此时越想越感觉这种办法可行,甚至都有现在起床,在多弄出来几个砖头的打算。

新房子就比老房子结实太多,要不就以沈大洪对建筑的理解。

这场夜雨过后,房子早就塌了。

至于还在迷迷糊糊中不断叫着何小曼名字的沈大洪。

依旧可怜巴巴的蜷缩在没有点火烧炕的知青点里瑟瑟发抖。

以前他看书说,人有两次死亡,第一次死亡时生理上的死亡。

第二次死亡时被所有人遗忘的时候。

可是现在的他怎么感觉,自己的顺序颠倒了呢,率先经历的竟然是被人遗忘的死亡。

。。。。。。。

另一边,同样在炕上受折磨的陆永尚。

看着挤在小炕上的三个女人,心里的苦哪是其他男人所能想到的。

卢玲灵走后,白文心自觉的做到了大嫂的位置上。

睡在了他的旁边。

而与她关系比较好的陈秋心,自然跟她鼓丘在了一起。

两个女人叽叽喳喳,大半夜了都聊的不停。

还好刁月无比的听话,只是在一旁听着,偶尔添油加醋的插几句话。

只是在帮着白文心倒水的功夫,偷偷的在陆永尚身上揩了几次油。

“文心,你肚子还大着呢,老村长让你多多休息,还是早点睡吧。”

“秋心,你再不睡觉我给你绑回去送你家去了!”

“刁月。。。哎,你随便吧,反正你也不说话。”

陆永尚没说一个人,就能被藏在被窝内的小手掌揩油几次。

特别是陈秋心,隔着白文心这么一个大活人,竟然还能将腿伸进他的被子里。

那巴掌大的小白嫩脚丫,弄的他心里乱乱的。

时间一长,就连他都睡不着了。

“永尚,给我们讲故事呗,反正你也睡不着,讲讲你上山打猎发生的事。”

“是呀是呀,就秋心妹子见过你跟狗熊摔跤,我和文心姐都没见过呢。”

见三个女人一台戏,而且他那蠢蠢欲动的小家伙也没有低头的想法。

陆永尚无奈只能拉下电灯。

披上一件外套,去厨房弄一些吃食回来。

野生榛子,野生松子,还有不少红红黑黑的野果子。

陆永尚可以说是放牛村的大恩人。

是真正的用真金白银发给了大家。

所以来酒厂打工的村民,看到厂长夫人挺起的小腹。

热情的将他们在山上采摘的舍不得吃的榛果和果干送了过来。

包括那些有营养的野山核桃。

陆永尚看着这热情的村民,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人情往来就是这么来的。

他又不是什么官员,想要以放牛村为酒厂的根基。

根村民处好关系也是工作的一部分。

“我就给文心夹核桃,你们想吃自己弄哈。”

小炕桌上,四个人围坐在一起。

陆永尚回忆了一下后世那些惊天动地的网络小说。

开始一点一点的讲了起来。

“从前有一个人来自小山村,他总是被炕桌下的脚丫子勾引。。。不对,那个讲错了。。。”

。。。。。。

“那成年的棕熊就爱攻击男人的。。。咳咳,我有点紧张哈。”

。。。。。。

被不同的两人手脚并用的骚扰,就是陆永尚的定力都有点抵抗不住。

终于,在天蒙蒙亮,外面风雨停歇的时候。

几个女人扛不住疲劳,这才放过了陆永尚。

将白文心小心的放进被窝,陈秋心这才一排脑瓜子,想起了一件事。

“永尚哥,前一阵子我爸想要找你来着,说是老毛子那边有考察团要去省城考察,

我爸的木器厂也是被邀请的厂子之一,他听说你这个酒厂干的不错,

想帮你弄个名额去试试呢,正好也是个赚外快的好机会。”

陈秋心平复心情后,才想起正事。

“老毛子,赚外快?”陆永尚听到这眉头一喜。

这不跟卢母说的不谋而合么!

老毛子喜欢喝酒,还是那种高度数的白酒。

后世的时候,他去过绥芬河等边境地区,那时候的老毛子,逛街喝的不是什么饮料奶茶。

而是人手一瓶啤酒。

更是喜欢喝那最便宜的白酒,由于两国文化不同。

他们国家的全都是不同酿造手段的伏特加。

按照老毛子的说法,那玩意喝起来没有粮食烧酒来的痛快!

如果真有机会,或许真可以将酒卖向国外!

甚至有去国外打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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