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远水近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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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满地的杯盘狼藉,军师宋琦并没有发怒,而是咧嘴微微一笑,上前一步抱拳说道:“高将军好大的脾气!酒你可以不喝,饭菜总还是要吃的吧。
人是铁饭是钢,你都两天没吃东西了。
首先学会善待自己才能善待别人。
如果觉得饭菜不合口味,我家刘将军早已吩咐过了,可以让大厨单独为你开个小灶,喜欢什么口味,做给你吃就是了。”
头发蓬乱的高宝亮翻了翻白眼。
气呼呼地说道:“我劝你们还是别白费心思了。既然落到了尔等贼手,我自知只有死路一条,也只好认栽了。
想让我跪地乞降,苟延残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趁早给我个痛快的。”
宋琦点点头说道:“这一点你和我家那位刘将军倒是极为相似,都是宁折不弯的性格,令宋某十分佩服。
大乱之世,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
不过毕竟你追随你家那位肖大元帅已有多年,如果没有一点忠诚度的话,我倒真懒得与你再白费唇舌了。
正是因为欣赏阁下这一点,再加上你枪法卓绝,勇冠三军。而我家那位刘将军又颇有爱才之心,他这才会在战前,就下达了不许伤你性命的军令。
当着明人不说暗话,如今的大顺朝廷,贪官污吏横行,穷苦百姓卖儿卖女也难以存活下去,饥民四处游荡求生,更是惶惶不可终日。
如此的朝廷,别说是那位名门之后肖大元帅和你,神仙来了都救不了了!
轰然崩塌只是早晚的事儿,高将军年纪轻轻,又有一身的好武艺,何苦要为它陪葬呢?
你也见过我家刘将军了,其英姿飒爽,胸怀天下。推翻腐朽的大顺朝廷之后,以他为首,创建一个天下百姓人人都能安居乐业的新王朝不好吗?
使耕者有其田,织者有其服,人人平等,没有欺压盘剥,天下人共享太平祥和。”
高宝亮从鼻中冷哼了一声,撇嘴道:“想得美!自古君主帝王都是受命于天,是真命天子。
你们那位刘将军是什么出身?连我们肖大元帅的家世显赫都没有,还妄想一步登天,君临天下?”
宋军师微微摇头笑道:“此言差矣,宋某认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的出生是是无法选择的,关键在于后天的努力。
你我两军屡次交手,别的不敢说,高将军对双方实力应该早已心知肚明,就看你有没有勇气承认了。
消灭了你们蓝旗大营之后,大顺朝廷再无可选之将,可用之兵。我军一路势如破竹,攻入京都云台,推翻大顺朝廷,无非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儿。
好吧,我们都可以先不为自己着想,替天下的普罗大众想一想:他们是更愿意继续受一个腐朽没落的朝廷敲骨吸髓,继续盘剥压榨。还是更欢迎一个尊重众生平等的崭新王朝的到来?
你也不用着急,没事多想想。
肚子饿了想吃什么,随时通知门前的侍卫。
你已经彻底没有回头路了。因为我们已经派了使者去往你方大营,现在蓝旗大营中的所有人,应该都已经知道了你高将军弃暗投明的消息。”
高宝亮闻言张口结舌,无奈地摊开双手,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我抬头望着走进门来的宋军师,微笑着问道:“看阁下的表情,这块骨头很难啃的吧?”
宋军师微微摇头笑道:“此事不宜操之过急,再多给他一些时间,他总能想通的。好饭不怕晚。
我们派出去的使者回来了吗?蓝旗大营那边怎么样?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应该已经人心惶惶,无心应战了。”
我也轻轻摇了摇头:“使者还未曾归来。那位高将军的事就有劳军师了,此人是难得的将才,能由他统领我军特战大营是再合适不过了。本将军有的是耐心。”
恰在此时,一位门前侍卫入内禀报。
那名年轻的侍卫先是冲着我和宋军师分别施礼之后,开口说道:“蓝旗大营的匪寇派人送来了一个礼盒,说是要请刘将军亲自过目。”
我毫不在意地轻轻挥手道:“让他上来吧。都穷途末路了,我倒是想看看这位名门之后还能折腾出什么花样。”
那名侍卫接着说道:“来人将礼盒送至营门口,扭头骑马就跑了,连大门都没进。”
我微微蹙眉道:“不至于吧?打了几次败仗就被吓成这样?那个礼盒呢,呈上来让我看看。”
那个四四方方的礼盒被放在了帅案之上,我伸手轻轻一挑,掀开了盖子。
里面赫然是我方使者的人头,黑乎乎血淋淋的。
宋军师吃惊地瞪大了双眼,轻声说道:“两国交战,尚不斩来使。肖锦程这厮是疯了吗?”
我垂下眼帘,轻轻叹了口气说道:“这位名门之后,是等同于堵死自己所有的退路。
我原本心中还在盘算,来日将其擒获之后,要不要给他留条活路?
只是可惜了我们这位营中兄弟。命人弄个衣冠冢,将其厚葬吧。
冤有头,债有主。安心去吧,好兄弟。
这个仇我一定会替你报的,那个所谓的名门之后这下死定了!
他这是想彻底激怒我,让我匆忙出兵,好让他们有隙可乘!
看来他还是很不了解我。等我军的大包围圈都扎牢靠了,我要让让他们整个蓝旗大营插翅难逃,一个也别想活着逃出去!”
宋军师抬头望了我一眼,重重地点了点头。
随后说道:“肖锦程这种极为反常的举动,说明我们也能感到自己逼到绝路上了。
他们就像秋后的蚂蚱,蹦达不了几天了。全歼蓝旗大营之后,我军再无羁绊,便可以甩开膀子,一路高歌猛进,直接杀奔京城了!
改朝换代,改天换日,指日可待。”。
说了半宿的悄悄话,温妮公主终于沉沉地睡了过去。而一旁的绿珠姑娘却仍然辗转反侧,圆睁着双眼,难以入眠。
她的内心波涛翻涌,始终难以平静。
在这个时候,她实在不放心公主的安危,不忍心离她而去。
另一方面,在公主的再三恳求下,她又有些莫名的小兴奋。终于有机会去寻找那个小混蛋了。
往日每当闲暇时分,她都饱受思念的煎熬。
他一直对那位老国王心存感激,唯一对他不满的就是当初他棒打鸳鸯,生生将她与那个小混蛋拆散了。
她也曾努力过,试图将其忘却。但后来发现,有些人是这一辈子也难以忘怀的。就像是他心田里那颗奇怪的绿色植物。她曾尝试过将其连根拔起。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却愈发根深叶茂了。
男人大多都是粗枝大叶的,那个小混蛋该不会忘了我吧?这让她未免又担心起来。
他若敢做负心郎,我就一剑斩了他!
不行,还是大局为重。先得想方设法劝他带兵来救公主。但,远水真能救得了近渴吗?
前路茫茫,能不能找到他都还是个大大的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