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胜者属于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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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企业家年会,记者们过足了瘾,采访到了很多平时想见都见不到的人。
不过,这些记者此时此刻都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感觉自己好像来了一个装逼大会。
这里不就是大型装逼现场吗?
当然这里面最气人的还是李闪闪,好像公司随随便便去米国上个市,就赚了上千亿,还是美元。
这是一种什么感受?
而且更过分的是,每个跟李闪闪走得近的人,好像都赚到钱了,而且感觉还非常的容易,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不过,李闪闪现在可顾不上他们的感受,现在他正在跟任正非聊着。
任总,你有考虑过现在开始做手机吗?
做手机?
任正非微微一愣,目前华为的主要业务还是移动通讯设备,并不涉及到手机业务。
而且华为的业务属于面向企业的,但是手机业务则是面向消费者,也就是所谓的终端业务。
不过,在原本的世界里,华为做手机也很早了。
2003年成立了华为手机业务部,2004年作为华夏第一款WCDMA手机,参加了法兰西戛纳3G大会并现场演示。
最开始的时候,华为手机都是给公司员工内部使用的,并不对外出售。
一直要等到2011年,华为手机才忽然开始发力。
到了2014年,华为发布mate7手机,这是国产手机第一次冲击3000元以上价位,而且还卖断货供不应求。
这部手机对于华为具有里程牌式的意义,从此华为与苹果、三星站到了第一梯队。
任总,其实你可以考虑一下,未来国内的手机市场需求绝对够大。
李闪闪笑着说道:而且,任总你也知道我的麒麟科技,我可以给你提供芯片,或者华为有什么想法,我这边也是完全可以支持一下的!
华夏这么多企业家当中,李闪闪最为欣赏的还是任正非,所以他也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对方。
不为别的,谁让他能在二十年后正面跟米国抗衡呢!
李总,您就不怕我做出手机来,跟你竞争?
任正非好奇的问道:我相信你以后肯定是要进军手机行业的吧!
手机行业,我肯定是要做的!
李闪闪继续说道: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要把手机市场全都吃下去。
而且,你也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垄断,我喜欢大家在市场内竞争,而且只有这样,华夏的技术才能不断进步!
嘶......
这一番话下来,正对任正非的胃口:李总,您的这番话让我敬佩不已,这才是华夏企业家的担当!
过奖了!
李闪闪连连摆手:其实,我也是有自己的考量的,对我来说手机卖的越多越好,因为你们总要买我的芯片。
这倒是大实话,李闪闪根本就不在乎竞争,反正你们都需要我的芯片代工。
无论如何,最赚钱的都是李闪闪!
而且,如果手机得到了普及,到时候互联网购物就更加方便了,所以从长远看,李闪闪真的希望国产手机更多一些。
目前荣耀集团的手机部门是雷布斯负责,经过一年的研发,荣耀手机也马上要面市了。
不过,李闪闪知道自己不可能吃掉整个市场,与其被国外厂商占领市场,不如鼓励更多的国产手机崛起。
还是那句话,无论是谁都需要自己的芯片,这种拥有自己核心竞争力的感觉真爽!
任正非沉默了片刻,他其实很早也想过进军手机领域,这是一个未来发展的方向。
而且他仔细的琢磨了一会,华为现在的业务是移动通讯,做手机可以说没什么难度。
不过,对于任正非来说,他并不着急。
他是那种悲观性格的人,做事之前讲究谋定后动。
这种悲观性格也时刻体现在企业的管理中,即便在企业发展向好的时候,他仍然时不时做出大难临头的自我棒喝。
2000年底,他发表了一篇题为华为的冬天的文章,在企业界引起哗然。
毕竟当年华为的销售额达到220亿,以高达29亿元的利润被捧为华夏电子百强企业的第一名,在一个令人振奋的时间节点,任正非却自灭威风。
他在文章里写到,10年来我天天思考的都是失败......失败这一天一定会到来,大家要准备迎接,这是我从不动摇的看法,这是历史规律。
其实,华夏像任正非这样的企业家还不在少数。
当年在创立阿里巴巴之初,马沄就提出希望能让公司活102年,这样就能跨越三个世纪,强如阿里巴巴,也不敢谈千秋万代。
海尔的张瑞敏办公室的一角,长期摆放着一张照片,上面一艘正在倾覆的巨轮,旁边的大字标题写着:企业为什么失败?。
他认为,没有成功的企业,只有时代的企业,成功的企业只不过是踏准了时代的节拍而已。
不过,这样的企业家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认定一件事就一定会坚持下去。
就像任正非,一旦做出决定,明确了自己的目标,他会毫不吝啬的往里面砸钱。
如果没有他,二十年后,华为也不会崛起这么快。
多谢你的建议,我会考虑考虑的!
任正非略微沉吟了一下,然后看向李闪闪说道:李总,我还是那句话,你是华夏企业家的担当!
听到这句话,李闪闪知道对方是真心感谢自己,他也是开心的笑了笑。
其实,站在李闪闪的角度,他确实没有独霸天下的想法,而且这个想法也很危险。
华夏想要强大起来,靠的不是一家两家企业,而是成百上千家企业都强大起来!
对于李闪闪来说,他只要掌握好了芯片技术,那么就随便你们生产,反而生产的越多越好,最好能卖到全世界才好。
至于自己的荣耀手机,李闪闪一点都不担心,而且都不用他管。
一方面他相信雷布斯,李闪闪相信他的能力,另一方面,如果雷布斯不行,那他再换其他人好了,重赏之下有勇夫,做好了奖励,做不好就滚蛋。
总之,百花齐放才是最好的,大家一起竞争,至于胜者只要是华夏人就足够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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